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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2020-09-01 13:30:00

仇恨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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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就有關引發憎恨構成犯罪定義:例如透過造謠引發全社會對政府的某種仇恨。問題是人民為何如此輕易對謠言動心而仇恨政府?當然,我不贊成製造假新聞來誣篾政府,可是,政府是否有製造假消息來混淆視聽?如近日香港警方對去年7.21事件的詮釋,說成是黑白兩派的對峙,而非是警方失責或勾結黑道來殘害人民;這便是失實的公布。

事實上,一般來說,人民頂多是不滿政府的施政,如對房屋的分配或教育制度等的不善作出批評;然而由於去年自反送中法想要強行推出以來,便引發人民與政府更強烈的對立,加上林鄭政府以不善的手法來鎮壓抗爭的人民,結果帶來死傷無數,且為此而被拉被囚者亦不計其數。這樣才會使港人生發了仇恨的情緒,於是如黑警死全家和咒詛林鄭和其他官員的口號才會不絕於耳。

當然,每個國家或地方都可能會因社會事件而發生警民衝突,就如美國最近因Black Lives Matter事件而發生的警方與黑人的對峙中,亦有鎮壓和死傷的情況,但至少他們有公開道歉和把有關警員革職查辦。可是,香港的情況是不但沒有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政府更多方為保警察而漠視人民的受害,如對抗爭參與者的不停拉捕和檢控,對如7.21和8.31事件則輕易放過和言過飾非;這樣,又怎能不挑起人民的仇恨,這其實是政府才是仇恨的始作俑者。

誠然,作為一位基督教會的牧者,我並不主張仇恨,所以對於有人造謠或咒詛警察或官員,我都並不於樂見。可是,人民要有出氣的渠道,如果政府不斷掩飾自己所犯的錯誤,卻把責任推卻給人民,而且是有大量市民受著身心靈的傷痛,這樣又如何壓得下人民的仇恨?所以,解鈴還需繫鈴人,要人民不仇佷政府,方法便只是由政府承認錯誤,並釋出善意來化解人民的懷恨情緒。可是,現在政府倒行逆施,給與人民更多的不便和不快,如不合宜的停止堂食及限聚令,請問仇恨如何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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