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ie with Zero》
上周專欄說到,最近跟拍檔阿Bu在「會八十」頻道中開始了一個環節「會讀書」(每星期一齊睇一本書),寓睇書於工作,獲益良多。「益」並不只是說「書中的黃金屋」,而是那種「像工作一樣被迫一星期睇一本書」的壓力,其實很「有益」。而最近最令我們有「當頭棒喝」「Mind blown」感覺的好書,就是《Die with Zero》(別把你的錢留到死)。
書入面有好多違反我們一直以來的「理財概念」。當然沒人笨到照單全收吧?所以作者Bill Perkins說的你不一定要同意,但若然能衝擊一下自己固有思想也是不錯。他說,「你的人生,就是你人生體驗的總和」,大家應該「最大化自己的正向人生經驗」,所以早點用錢換回憶,而回憶又可以產生「回憶股息」。
用人話講就係——趁後生應該睇多啲個世界,你會發現,自己成日會回憶返「細個做過咩,以前去過邊」,然後每幾年都會回憶返,直到你死前那一刻,你都在回味。況且,人越大,要創造同樣的回憶會越來越高成本,錢要花更多,身體卻越來越差,難道65歲退休後才行上富士山?(世上有人是可以的,但我估我可不行了)所以,回憶,像投資,都是越早開始越好。
我最衝擊看到他說,那些把錢留到死,然後以「遺產」方式「送給子女/別人/慈善機構」的人,沒有大家想得那麼高尚偉大。Mind blown!為何?作者Bill話,其實人死後,他已經控制不了錢去哪裡,如果他不理會(假如死者是孤獨人士),政府還會沒收了你。那麼,在他死後根本沒法控制的情況下,才送給人,是很偉大嗎?他不揀人「送」,就會被政府沒收,當然就死前找人「送」啊。再自私點看,他為甚麼不在死前就「給人」呢?會不會是因為他不捨得?會不會是他想留住,怕自己有需要?當然,錢是他自己的,倒落海都可以,只是原來,那些死後捐身家給慈善機構的人,沒有大家說得那麼像「天使」(重申:仍然是「好事」,但不是最偉大的「好事」)。
有觀眾看完我們說這本書的那集「會讀書」,留言說,有把這節目推介給爸爸看。我回覆:「真好,記得也「唔小心地」俾埋自己戶口號碼啊~」觀眾再回應:「我爸爸不懂理財,由始至終都是Live with Zero的……」噢,如果爸爸年輕時有機會看到《會八十》就好了,可惜當年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