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新金錢」
幾星期前,我和Bu在新平台「會八十」請了嘉賓一起淺談加密貨幣(又借機賣廣告!),我在直播節目中說,自己很久以前在專欄(正是這個!)分享過一個想法,後知後覺地發現,那個很像今天的Bitcoin。我終於花了一輪心機,在自己幾個Email郵箱內翻內翻去(現代人,誰都有十個八個電郵吧),終於找到了那篇文章。那是於2013年11月21日發表的(差不多12年前),題目正是「新金錢」。(大家上Google也找不到,因為《am730》有定期清理舊的內容,所以這篇專欄遺跡,只存在於我郵箱中。)
必須將文中某幾段原文複製出來。「首先我覺得,其實交稅是應該的……可是大家永遠盡全力合法地避稅,又是無可厚非。因為我說的是『合法地』避稅,那即是一種心安理得的會計而已——我這樣報稅的話交的稅比較少,又合法,真聰明。」
「市場上有人為了減少這些交易,就會以Barter形式合作。例如,《am730》要幫《100毛》放一頁廣告?好的我給你寫幾篇吧!你想吃飯?你就幫手洗碗吧!……那就不用報稅了。」(當年《100年》剛剛創刊不夠一年。)
「那好了,如果手機上有一個新App,叫做『New Dollar』,能夠把世上一切都量化成另一個單位(其實這個很簡單,只要將$轉成另一個符號就可以了),然後大家在這個平台上交易,就好像大家都用八達通交易一般,因為當中不涉及真正的金錢,而用New Dollar來計算,那是不是就能『合法地』避稅呢?」
New Dollar不就是今日的Bitcoin嗎?我知我知,Bitcoin是2009年發明的,所以請我自己不要懶叻,說自己比Bitcoin發明者(中本聰)更早有此想法,我純粹是想說,我2013年時大概還不太懂Bitcoin是甚麼,原來我這個想法也不差。再者,而且最重要的是——Bitcoin的厲害不是「想法咁簡單」,而是它當中的Blockchain技術呀哥哥仔。所以幾時都話,橋係完全唔值錢的,執行力才是真正含金。又或者,我在2014年頭就發現Bitcoin並買入幾萬十萬等值的幣,我今日也可以含金,不用含……辛茹苦地繼續埋首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