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打風暴雨,不時在新聞中出現成年人帶著小朋友「追風逐浪」,甚至闖入已封閉危險地帶的行為,令人膽戰心驚。現時香港法例雖然有「疏忽照顧兒童罪」,但對這種高危行為,舉證門檻高、規管力度不足,法律未必能有效介入。
筆者最近在立法會發言時建議政府研究針對性立法:當天文台發出三號或以上風球、暴雨警告期間,任何人若帶同16歲以下兒童進入海邊、山澗、已封閉地點等危險區域,「視為」疏忽照顧的初步證據,承擔應有責任。
除了身體安全,兒童的精神健康同樣令人憂慮。現時網上充斥AI生成的虛假資訊與淫褻內容,兒童極易接觸甚至誤墮陷阱。筆者2024年的調查發現,逾八成家長擔心子女受淫褻資訊影響,九成家長根本不了解現行規管方式。原因很簡單:現行《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制定於1987年,那時候連互聯網都未普及,又如何管得住今日的AI世界?
筆者建議政府盡快修例,要求互聯網平台對涉及兒童形象的AI生成內容強制加上不可篡改的數碼水印,同時建立「保護兒童優先」的演算法問責機制。如果平台主動向兒童推送不良資訊,就要負上法律責任。此外,筆者亦推動與大灣區內地城市合作,建立共享資料庫,聯手阻截跨境有害資訊,讓不法分子無所遁形。
至於虐兒問題,2025年本港錄得1,354宗新增個案,現行法例最高刑罰僅監禁10年。筆者曾在2024年本專欄撰寫《牢築安全防線,守護兒童成長》一文,當時已呼籲加強保護兒童。筆者建議提高監禁上限,同時盡快落實「沒有保護罪」,追究與兒童同住或密切接觸者——如果明知兒童受傷害卻袖手旁觀,同樣要負刑責。
保護兒童不只是口號,而是要用法律築起防線。筆者將繼續在立法會跟進相關工作,讓每名兒童無論在現實還是網絡世界,都能平安快樂地成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