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龍威18年前失戀後到菲律賓散心,生日當天(6月19日)扺達馬尼拉機場,回港前不幸在不適當時間、地點、群體中被牽連在一宗涉嫌藏毒案,被囚11年才獲審訊,被判罪成,判處終身監禁,一直在環境極惡劣獄中堅毅求存,不斷為自己尋求公義。
基於我多年前曾協助拯救香港領隊區永祥,2010年應一位有心記者邀請,我再次到菲律賓協助與鄧龍威涉同一宗案的另一港人張泰安(已在獄中逝世),因而在獄中認識鄧。
憑著鄧的勇氣及毅力,善用菲律賓監獄特色,加上互聯網世代方便,鄧感召了一班熱心朋友,一直為他到處奔波,建立了頗具規模群組,鄧甚至遙距先後創作及出版兩本書,介紹他蒙難及獄中情況。
遲來的審訊中(案發後11年),重要控方證人供稱,在2000年6月掃毒組進行為期一個半月監察行動,包括在6月2日目擊鄧與其他涉案者活動情況。其實當時鄧尚未離開香港!
2006年鄧的家人曾為他索取香港出境記錄,證明鄧2000年6月19日才離境;惟有關文件卻未被呈堂,當時代表鄧的律師其後因病退休,結束執業,有關文件下落不明。入境處礙於保障個人私隱法規,出入境記錄保存10年後必須銷毀,因此不能再提供正式資料,只能嘗試查找其他可能相關檔案、文件作佐證。
經非正常程序獲取的菲律賓入境記錄顯示,確實鄧在2000年6月19日乘坐菲航PR307班機入境,如能得到可正式呈堂官方版本,光是這一點便足以構成極有力證據,反駁控方「故事」,最起碼提供重大疑點。
由於菲律賓最高法院已發通告,限在8月15日前呈交補充辯書,經向特首求助,保安局局長及入境處各有關官員已傾力協助,盡最後努力在限期內提供佐證。祈望鄧龍威18年來冤案得雪,阿威的支持者功德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