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日有市民發起九龍區遊行,有示威者晚上佔據旺角至油麻地一段彌敦道,再度觸發警方武力清場。今次清場行動中,更多次有警員推撞記者及阻礙採訪,令傳媒成為事件主角之一。
傳真社記者當日在現場,觀察數以千計示威者晚上轉到彌敦道,沿北行線向太子方向進發。隨著時間過去,示威者陸續散去。至午夜,警方防線開始作反方向推進時,外圍基本上沒有大量示威者,反而警方與在場過百記者的衝突多次升溫。
多名記者被警員用盾牌推撞,有女攝影記者在拍攝期間被男警員推撞及大聲喝罵,其後反被指推撞警員;本社記者亦與多名記者一樣,在拍攝期間被警員阻擋,或不斷拉開封鎖線阻礙採訪,並被喝罵:「記者無特權,叫你退就退。」
事實上,前線警員在整個行動都顯得十分躁動。由一開始記者站在彌敦道行車線中間的花叢高位拍攝,防暴警察在防線未到已主動拉扯站高的記者,喝罵記者離開。至午夜有立法會議員出現在防線前與警員調停,逾百記者上前拍攝時,有現場指揮官竟然要求推進防線,罔顧有後排攝影師在梯上站高,亦有記者因防暴警推前而跌倒,險釀人踩人。
攝記協及記協先後發表聲明譴責警方向記者施襲。惟事後有聲音批評記者有意阻礙清場,並利用記者站在警方防線前拍攝的照片,質疑記者在現場形成人牆,妨礙警方工作。另一方面亦有人指記者刻意形成防線,為示威者「buy time」離去。
傳媒作為「第四權」在新聞事件發生時需要身處現場,除了監察及採訪現場情況及變化,亦會盡量減少自己對事件的影響。無論在場攝影師或文字記者,都有意識在任何變動時「走位」,當警方防線推進,記者就會隨著後退,一直以來的做法就是「be water」。新聞工作者從來只是記錄者,因此記者不會刻意阻撓警方清場,亦不會保護示威者。
《逃犯條例》觸發的社會抗爭超過一個月,記者多次在採訪過程中被警方無理驅趕、推撞、辱罵,以至打傷及槍傷。7個傳媒工會和組織將於14日發起「停止警暴.捍衛新聞自由」遊行,要求警方遵從警例,配合傳媒採訪工作;並要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履行競選時簽署《新聞自由約章》承諾,捍衛新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