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tect」一詞,源自古希臘文,由arch(首席)與tect(工匠)合成,意為「首席工匠」。Architecture乃首席工匠之創造,「建築學」並非單純造屋,乃是將結構、技術與藝術熔鑄一爐,藉以抒發人類思想與理想之學問與論述。
在二十世紀以前的古老中華,卻無此一詞可相比擬。自古華夏稱之為「營造」,那是另一種沉靜而嚴整的法則。
中國傳統營造,宛如匯萃一部制式的傳承律令,以秩序、天人合一為至高準繩。北宋李誡《營造法式》便是其壯觀典範。那部巨著詳列不同身份的亭台樓閣及構建物形制、風水朝向、色彩紋飾的嚴格配搭,以及材料運用之法度,猶如一部建築憲章。匠人依循古制,在山川平原之間構築合乎倫常、尊卑有序的庭園天地。它講求的是傳承、規範與集體記憶的延續,而非個人情思的恣意揮灑,因此雖精美,創作者的自由空間卻相對有限。
西方之Architecture自古希臘始,則充滿思想者的熱切與哲學家的深思。從維特魯威氏Vitruvius《建築十書》,到文藝復興的輝煌,再至洛吉耶Laugier筆下那簡素神聖的原始小屋Primitive Hut,建築從來不僅是遮蔽,更是人類對美、秩序與存在之不斷追問與具象詮釋。在那裡,建築師不只是工匠,更是詩人與哲人,以柱式之韻律、空間之光影,訴說對宇宙與人性的理解。
「建築」一詞,乃是近代自西方經日本傳入。十九世紀末明治維新,1897年東京帝國大學改「造家学科」為「建築科」,日本近代建築學奠基者伊東忠太大力倡導。此後大批留日學子將建築及大量新詞如科學、哲學、經濟、社會等詞帶回中國,1902年清《奏定學堂章程》正式納入學制。三十年代梁思成諸君創立中國營造學社,以「建築」指稱現代學科與古建築研究,而「營造」則漸退為傳統技藝之專稱。
如此,「營造」與「建築」恰如東西方兩種心靈姿態:前者重集體秩序與天人規範,後者重個人創造與思想探索。當今中西文化交融,「營造」與「建築」相互滋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