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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026-Aug-03 04:00
更新:2026-Aug-03 04:00

全民AI 不如利民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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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能否因AI而實際節省時間或改善生活,才是衡量「全民AI」效果的關鍵。(中通社)

普通人能否因AI而實際節省時間或改善生活,才是衡量「全民AI」效果的關鍵。(中通社)

先分享Grok的答案:「香港剛推出的『全民AI』普惠計劃,核心是透過工作坊與體驗活動,提升市民尤其是學生、長者與弱勢社群的AI認知與使用能力,縮小數碼鴻溝;然而『全民』只是讓技術可及的手段,『利民』才是真正目標—普通人能否因AI而實際節省時間、降低成本、提高收入或改善生活,才是衡量成敗的關鍵。若普及停留在表面體驗而未能帶來實質獲益,或紅利主要流向已有優勢的群體,則容易流於形式;理想狀態應是以『利民』為導向來定義『全民』的成功標準,讓AI真正惠及多數人,而非僅成為政治正確的表演。」

最近財政年度的《財政預算案》提出「全民AI」策略,在社會各層面普及對AI的認知和應用,涵蓋學生、青年和普羅大眾,以及中小學數字教育、專上教育課程及職業技能培訓。

上星期,我在《當AI革命遇上市場失效》提出:為甚麼要建立制度引導AI朝互補人類而非取代的方向發展?在202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阿齊默魯(Daron Acemoglu)眼中,人工智能導致「大規模工作取代」是個風險。於是,近日阿齊默魯提出除了透過干預推動「親勞工AI」(pro-worder AI),還要防止人工智能過度精準而導致人類認知與知識崩塌。言下之意,AI要利民,阿齊默魯卻不相信現有的市場制度,可以透過價格這無形之手解決「大規模工作取代」所引發的問題。於是,阿齊默魯提出九大市場干預:(一)在公共支出比例高的醫療與教育領域重點塑造親勞工AI;(二)在政府內部建立AI專業能力;(三)透過研究補助支持親勞工AI的設計研究;(四)以獎金模式促進優秀方案競爭;(五)改革稅制,減少對「投資機器」相對「投資人力」的偏袒;(六)加強反壟斷執法,促進技術開發競爭;(七)強化工人聲音與參與機制;(八)抑制「專業知識竊取」,為工人專業知識建立智能財產保護;(九)適度放寬職業執照限制,讓新賦能的工人更容易進入市場。

比阿齊默魯走得更前的,是祖國的勞動法。數月前,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某科技企業在用人工智慧軟體替代員工後將員工非法辭退:「人工智慧技術應用旨在解放勞動、提升效率、造福民生 ...... 勞動法允許用人單位承接技術變革進行更新轉型,但亦應顧及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據報道,這是中國官方第三次公開表態支持因人工智慧應用而失業的勞動者的相關勝訴判決。難題在於,全力推動人工智能滲透實體經濟的同時,可以禁止這項技術衝擊任何就業崗位嗎?

最終要推動的其實是「利民AI」,而推動前我們不得不先對「大規模工作取代」的風險有個說法。我的說法是,社會要先搞清楚這究竟是個資源配置還是收入分配問題。假如「大規模工作取代」是個合乎成本效益的資源配置,問題應先考慮從收入再分配而非「親勞工AI」的方向解決。否則,是哪種市場失效導致違反成本效益的「大規模工作取代」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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