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蟲夏草並非傳統意義上的植物,它是一種名為冬蟲夏草菌的真菌寄生在蝙蝠蛾科幼蟲體內後形成的複合體。(網上圖片)
前特首梁振英曾在淘寶購買「冬蟲夏草種子」,種植後卻發現長出的「是一棵小樹」,經化驗證實並非冬蟲夏草。他為此投訴淘寶,相關商品隨後下架。此事不僅涉及消費欺詐,更觸及跨境網購植物的法律風險和冬蟲夏草的科學本質——它根本不存在所謂的「種子」。
冬蟲夏草並非傳統意義上的植物,它是一種名為冬蟲夏草菌的真菌寄生在蝙蝠蛾科幼蟲體內後形成的複合體。其形成過程複雜且依賴特定環境:真菌在冬季侵入幼蟲體內,吸收其營養致幼蟲死亡;夏季菌絲從蟲體頭部長出子座,形成所謂的「草」。冬蟲夏草沒有種子。它通常生長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寒地區,對生長環境要求極高,人工培育難度大、成本高。目前的人工種植方法主要是通過培育蟲草菌種,再接種到宿主昆蟲體內,模擬其自然生長過程,而非通過「種子」繁殖。
根據香港《植物(進口管制及病蟲害控制)條例》,所有進口香港的植物(包括種子)都必須持有由漁農自然護理署簽發的植物進口證,以及原產地有關部門發出的有效植物檢疫證明書。任何人如無合理解釋而違反條例,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即使種子附有有效的植物檢疫證明書,可以無需植物進口證入口,但其本身真實性、品種純度及生態安全性仍存在不可控風險。梁振英網購種子的行為,客觀上可能已經觸及了法律的红線,儘管其本意是打擊假貨。
在此次事件報道中,部分媒體將關注點放在了「前特首受騙」的戲劇性上,而對網購種子可能涉及的違法風險未予足夠質疑和深入剖析。媒體未能清晰地向公眾傳達一個重要事實:冬蟲夏草並無種子,所謂「種子」本身就是偽概念。這種監督的缺位,間接淡化了对非法走私活動的潛在警示。媒體有責任引導公眾關注跨境網購植物種苗時需遵守的法律法規,說明其可能帶來的生物安全風險,如外來入侵物種、病蟲害傳入等。
不負責任的網購行為,特別是對瀕危物種、受管制物品的跨境網購,可能助長走私活動。逃避監管的貨物流動會破壞正常的貿易秩序。對於「水貨」與「走私」的界定,有時存在模糊地帶甚至雙重標準,這容易讓不法分子鑽空子,也增加了執法難度。這種未經正規渠道檢疫和申報的網購行為,可能成為病蟲害跨境傳播的漏洞,威脅本地農業和生態安全。合法的中港網購融合發展,必須建立在嚴格遵守兩地法律法規、共同維護貿易秩序與生物安全的基礎之上。任何縱容或忽視潛在違法風險的行為,都會對此進程造成阻礙。
梁振英購買的「冬蟲夏草種子」經化驗證實是不知名植物,所謂冬蟲夏草種子本身就是一個科學騙局。漁農自然護理署明確規定,輸入種子需提供有效植物檢疫證明書,而網購平台很難規範此類文件。部分媒體在報道時未能深入剖析網購種子的違法風險,輕描淡寫地略過了可能涉及的走私問題,這無疑會助長非法網購的氣焰。唯有消費者提高警惕、媒體堅守監督職責、平台加強審核、執法部門嚴查違規,才能讓跨境網購在法治軌道上健康發展,真正促進中港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