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是一場令人痛心的悲劇。政府在報告公開後展現的積極態度與行動,以及有官員問責請辭,值得社會從客觀角度予以肯定。
首先,長達1,000頁的獨立委員會調查報告,反映出調查工作嚴謹扎實。委員會歷時七個多月,舉行30場聽證會、傳召80名證人、審視逾百萬份檔案,既還原事故真相,亦揭示樓宇維修監管、部門權責等深層漏洞,為問責與改革奠定基礎。這種不迴避、不掩飾的調查態度,是負責任政府應有的表現。
其次,問責安排大致適當。政府從刑事追責、行政問責、政治責任三個層面嚴肅處理;儘管問責來得較遲,但主要官員公開道歉,也算承擔了政治責任,部門首長責任制同步啟動,做到有錯必糾、失職必追。行政長官率官員鞠躬致歉,體現了正視問題、勇於承擔的態度,符合社會對公允問責的期望。
當然,政府不能止步於追究責任,而是要以「刮骨療傷」的決心推動系統性改革。現時針對圍標問題,要提出刑事化建議,也要同步修訂《建築物條例》、《建築物管理條例》及《消防條例》。至於專屬督導委員會,要從制度根源堵塞漏洞,要「邊調查、邊改革」,至少能令市民重建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