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Block Ad Block
本地
2020-06-16 04:30:00
日報

京官首談港國安法執法 中央對嚴重案件有管轄權

分享:
(全國港澳研究會圖片)

(全國港澳研究會圖片)

人大常委會正擬訂「港區國安法」,中央官員昨首度談及相關的執法權限。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上圖)表示,法例要有震懾效果,明言中央及特區政府都要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而絕大部分的執法及司法工作由特區完成,但中央保留在「極其特殊」情況下的管轄權,他相信有關案件「少之又少」,強調不會取代特區有關機構的責任,亦不會影響特區的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
 

全國港澳研究會昨在深圳舉行基本法頒布30周年研討會,鄧中華在會上稱,「港區國安法」有不可挑戰的權威和地位,何任香港本地法律都不得與之相牴觸,強調對危害國安行為要產生有效震懾,「不能只是喊喊口號,做個樣子」。

他指國安法要發揮實效,關鍵是建立強而有力的執行機制,明言中央與特區政府維護國安的機構,都需要擁有必要的權力,人大常委會的立法,須賦予相關機構和人員必要的執法權和司法權,並要提供經費保障。他續說,「港區國安法」的絕大部分工作,包括執法和司法工作應由特區完成,但中央亦應保留在極其特殊情況下,對香港發生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實行管轄的權利,他無明言何謂「極其特殊」,只說中央管轄的案件少之又少,而中央在港維護國安的機構,會與特區機構建立協調機制,監督、指導特區維護國安工作,加強情報分享。

他又提及內地刑法制度的原則,例如「法不溯及既往」及無罪推定等,都可以寫入國安法。

人大常委譚耀宗說,今次立法是國家層面,相信涉及較複雜的國安事情,故應有專門部門處理,但現時未有具體內容。

郭榮鏗(左)指中央保留管轄權做法違憲。(林俊源攝)

郭榮鏗(左)指中央保留管轄權做法違憲。(林俊源攝)

胡志偉:引證港人憂按政治需要送中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說,《基本法》第19條訂明,特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及所有案件的審判權,認為鄧中華的說法進一步證明國安法違憲及違法,引入國安法只為打壓民主派的聲音。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認為,鄧中華的說法是「露出狐狸尾巴」,留下「全面管治尾巴」,引證港人一直的憂慮,就是中央日後可隨意「搬龍門」,按政治需要去定義何謂「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將任何身處香港的人「送中」。

請接受以下私隱政策及免責聲明,以示你同意am730內之私隱政策及免責聲明。了解更多
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