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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1 12:53:00

【修例風波】2人獲撤控暴動罪兼獲訟費 1人被加控2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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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4日,觀塘遊行。

2019年8月24日,觀塘遊行。

有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團體於去年8月24日舉行遊行,促政府回應五大訴求,以及關注智能橙柱涉私隱問題,3名男子於九龍灣偉業街附近被捕,被控暴動罪,其中兩人今日獲撤控及可獲得訟費;1人被加控2罪。

3名被告分為兩宗案件處理,首宗案24歲被告吳仲謙及33歲劉振鑫原被控與不知名人士在九龍灣偉業街附近參與暴動。控方今日加控首被告未有按牌照規定而管有無線電設備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控罪指他同日同地點管有兩部對講機、行山杖、士巴拿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17日,將與其他案件合併並轉介至區域法院再訊。次被告則獲撤控,控方一度拒絕其訟費申請,指被告當日全副武裝於案發地點出現,有自招嫌疑之嫌。辯方反駁,當日附近的遊行獲批不反對通知書,但鑑於當時的社會環境,警方多次在合法遊行期間使用武力包括放催淚彈,攜帶防具實屬合理,若控方認為有關物品有可疑,可控告被告管有用具作非法用途等,但控方沒有,可見無合理成功定罪的機會。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批准辯方訟費申請。

另一案中34歲被告張文偉,今日同樣獲控方撤控,辯方申請訟費,指被告當日無戴頭盔、防具或口罩等,控方亦沒有證據指控被告何時抵達現場、身處現場多久等,若只因被告身處現場而提出起訴,實在難以指控被告自招嫌疑。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批准辯方訟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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