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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5 17:05:00

港區國安法|涉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第二代美國隊長」罪成下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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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違反《港區國安法》罪成,下月判刑。(資料圖片)

「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違反《港區國安法》罪成,下月判刑。(資料圖片)

外號「第二代美國隊長」的示威常客馬俊文,被控去年間違反《港區國安法》,多次在街頭及媒體訪問時公開宣揚涉及分裂國家的口號,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案件上月底在區域法院裁定表證成立,今日於區域法院由指定法官陳廣池裁定被告馬俊文罪名成立,押後至下月11日判刑。

官:叫口號無人響應不代表無煽動

馬俊文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控罪指他去年8月至11月多次在公開場合宣揚香港獨立,藉此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裁決時引述辯方說被告沒有犯罪意圖,只是流於口號上的宣洩,法官認為這個說法是「自圓其說、罔顧事實」,被告多次叫口號是真心誠意說出想法,希望他人參與,即使被告叫口號時無人響應,也不代表沒有煽動行為。

約30歲的馬俊文,報稱無業,他早前接受傳媒訪問時,曾經形容《港區國安法》只是裝飾,這段訪問片段在網上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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