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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3 23:37:00

【武漢肺炎】故意播毒、擅自堵路「封關」 最高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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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民眾為防疫戴上重裝備。(資料圖片)

上海有民眾為防疫戴上重裝備。(資料圖片)

武漢肺炎人人聞之色變,但仍有個別自私自利民眾害人害己,黑龍江高級人民法院周一公布《關於嚴厲打擊涉疫情防控相關刑事犯罪的緊急通知》,按《刑法》列出相關罪行面臨的處罰,相信各省市均適用。當中提到,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者,可能觸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死刑,而且為防疫情蔓延而擅自設關卡攔截及斷路阻斷交通等行為,或觸犯「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交通工具罪」,最高亦可判死刑。貪污及侵佔防疫物資和經費者則可能觸犯「貪污罪」、「職務侵佔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資金罪」,最高懲罰也是死刑。

至於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治療,過失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者,或觸犯「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判囚7年;染病或懷疑染病者拒絕配合防控措施隔離治療,則可能觸犯「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最高亦可判囚7年。

另外,在疫情期間違反涉及市場經營及價格管理等規定,抬高物價謀取暴利,嚴重者或觸犯「非法經營罪」,最高判囚15年;假借預防及控制疫情名義為商品或服務作虛假宣傳,致多人受騙,嚴重者可能觸犯「虛假廣告罪」,最高判囚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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