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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6 12:17:00

楊明被控涉不小心駕駛等3罪提堂 准保釋下月11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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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被控涉不小心駕駛等3罪提堂,准保釋下月11日再訊。(楊明@IG)

楊明被控涉不小心駕駛等3罪提堂,准保釋下月11日再訊。(楊明@IG)

藝人楊明(原名林明樂)於今年8月8日凌晨疑酒後駕駛,在馬己仙峽道失事撞壆,其後被警方以涉嫌「拒絕提供血液樣本」拘捕,經警方進一步調查後,他被控「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及「不小心駕駛」共3罪。

今早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楊明於藝人女友莊思明陪同下到庭,有「金牙大狀」稱號的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出庭。控方申請被告無需答辯獲准,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上午再訊,待辯方索取檢控文件。被告獲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期間須住在於報稱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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