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4歲保安員與一名29歲男子發展網上情緣,疑不滿對方另結新歡,以公開對方性器官照片及個人資料,要脅事主支付至少1,500元,其後再勒索,案件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勒索罪罪成,判囚兩年半。
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利用事主容易受威嚇的性格及對其信任,行為極不要得,行為為社會所不齒,終判囚兩年半。
案情指,被告馬焌穎被控於2018年2月25至27日期間,以威嚇方式要求事主交出1,500元。事主先後向被告支付3,000元,但被告再向他勒索,最終事主報警。
一名24歲保安員與一名29歲男子發展網上情緣,疑不滿對方另結新歡,以公開對方性器官照片及個人資料,要脅事主支付至少1,500元,其後再勒索,案件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勒索罪罪成,判囚兩年半。
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利用事主容易受威嚇的性格及對其信任,行為極不要得,行為為社會所不齒,終判囚兩年半。
案情指,被告馬焌穎被控於2018年2月25至27日期間,以威嚇方式要求事主交出1,500元。事主先後向被告支付3,000元,但被告再向他勒索,最終事主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