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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6 04:30:00
日報

百般對錯 唱《問我》作回應盼港人撐下去 黃耀明獲撤控自簽守行為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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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耀明離庭後唱出一段《問我》回應案件。(蘇文傑攝)

黃耀明離庭後唱出一段《問我》回應案件。(蘇文傑攝)

歌手何韻詩(圖)及浸大副教授周耀輝等均有到庭旁聽。(蘇文傑攝)

歌手何韻詩(圖)及浸大副教授周耀輝等均有到庭旁聽。(蘇文傑攝)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立法會前議員區諾軒,以及歌手黃耀明於2018年立法會港島區補選時,涉嫌「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娛樂的舞弊行為」。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決定撤回黃耀明控罪,法庭批准黃以2,000元自簽保守行為18個月;區諾軒代表律師同樣申請簽保守行為處理,獲控方同意撤控。黃耀明離開法庭時,僅即場唱出一段《問我》回應案件,沒有回答其他提問便離開。

黃耀明昨離庭被傳媒包圍訪問,他先強調「唔係喺度娛樂緊大家」,再唱出「無論我有百般對,或者千般錯,全心去承受結果,面對世界一切,哪怕會如何,全心保存真的我」。唱畢一段《問我》後,他再寄語香港人繼續「唱下去」、「撐下去」,沒再回應其餘提問。


控方:案情較輕
控方表示,提供娛樂舞弊屬嚴重行為,惟案情較輕,決定撤控,黃耀明准以2,000元自簽保守行為18個月,期間須行為良好、保持公眾安寧,以及不得干犯與選舉舞弊相關的罪行。控方又交代,沒有證據顯示區諾軒曾提供報酬予黃耀明,亦非區主動邀請黃到場表演。辯方指,雖然黃區兩名被告的角色不同,亦明白事件影響公眾觀感,惟盼法庭考慮案發時間短暫,准以相同條件處理區諾軒。


案情指,區諾軒於2018年3月舉行造勢大會時,黃耀明曾到場演唱《每日一禁果》及《it's my party》兩首歌曲,呼籲市民投票支持區;區其後將集會片段放於社交專頁,並將該片及相關帖文申報為選舉廣告。兩人被控向他人提供娛樂,誘使他人在立法會補選中投票予區,涉違《選舉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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