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源頭恐來自野味,全國人大隨即立法全面禁食,各地亦陸續制定相關細則,繼深圳市人大擬列可食用動物「白名單」後,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昨公布《廣州市禁止濫食野生動物規定(草案)》徵詢各界意見,其中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包括野外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及人工繁育、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國家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省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國家、省有關規定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動物。
《草案》特別提到,不得以藥膳名義食用或生產、售賣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違規食用者每人最高罰款2萬元人民幣,經營者則最高罰款貨值10倍。至於以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來製藥,則應當遵守有關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