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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0 14:15:00

【禁蒙面法】涉去年元朗示威擾亂公眾秩序 2男子獲不提證供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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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認夾口供控方不再舉證,2男子擾亂公眾秩序脫罪。(資料圖片)

警員認夾口供控方不再舉證,2男子擾亂公眾秩序脫罪。(資料圖片)

政府去年訂立《禁蒙面法》觸發民眾示威,2名男子被指於去年10月在元朗示威活動中被捕,他們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案件在屯門法院續審,控方決定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裁定2人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

2名同為26歲的被告趙樂及盧國威,被指在元朗一個示威現場涉嫌大叫侮辱警員語句,被大批防暴警察包圍隨後被捕。

早前審訊期間,警員林華彬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與同僚「夾口供」,翌日又改口否認;其書面證供顯示他拘捕被告後便即時警誡,但現場片段卻顯示不是,林華彬承認沒有準確記錄,他又聲稱忘記庭上作供的言論。

辯方在庭外表示,早前盤問完警員後,已和控方商討,至昨晚獲告知控方將不提證供起訴被告,雖然情況不常見,但對結果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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