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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9 14:40:00

禁蒙面法|7人灣仔參與衝突暴動罪成 還押下月26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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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蒙面法|7人灣仔參與衝突暴動罪成,還押下月26日判刑。

香港政府2019年,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法例實施後翌日,多區發生大規模衝突,灣仔一帶有人投擲物品及拆磚搬磚等,其中8名男女經審訊後,7人被裁定暴動罪成,1人罪名不成立,7名罪成被告還押候判;而法庭將案押後至下月16日聽取求情,下月26日判刑。

禁蒙面法|7人灣仔參與衝突暴動罪成,還押下月26日判刑。

7人暴動罪成1人脫罪

7名罪成人士,分別為謝芷盈(現年26歲,下同)、吳俊傑(20歲)、李苑瑩(25歲)、黃為瀚(35歲)、周貝家(37歲)、13歲中二男生(現16歲)、蘇家揚(20歲)。

至於被控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的高家慧(案發時17歲)兩罪皆不成立。

法庭判詞

法庭指,罪名不成立的被告被捕時穿黑衣黑褲、雨衣、攜雨傘及戴口罩,當時已經由機動部隊警員制服,但控方沒有任何證供去指出被告是如何被制服,拘捕警員亦不知道制服高的機動部隊隊員是否首名接觸者。

法庭認為罪成的7名被告,由被目擊、截停和控制都在暴動範圍內,儘管不能肯定他們何時到達現場,但警方與示威者在現場已對峙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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