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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8 17:02:00

【逃犯條例】民權觀察:8.11逾十義務律師到新屋嶺僅3人准探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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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在昨日的警方記者會中表示,在8月11日拘捕54人後,僅有2至3名義務律師到場,若每人見15至30分鐘,時間上有考慮,經溝通後部分人士不介意小組形式與律師見面。民權觀察則表示,警方於記者會中,指在羈留安排中已保障被捕人士及時取得法律協助的說法與事實不符,並指在本月11日有超過10名義務律師前往新屋嶺拘留中心,只有2至3位律師成功作法律探訪,大部分律師遭警方拒絕或不合理地延遲法律探訪的要求。

民權觀察又引述義務律師指,警方在新屋嶺羈留中心安排予律師與被捕人士會面的會面室,不容許律師關上房門,有違《基本法》下保障市民秘密諮詢法律意見的權利。根據義務律師的報告,被捕人士普遍地未能即時地獲得法律協助,有被捕人士曾向警方作出見律師的要求達50多次,仍未能成功與律師見面,多名被捕人士在警方對其索取警誡供詞後才可與律師見面。

民權觀察質疑警方刻意阻礙律師為被捕人士提供協助,令警方可索取對檢控工作較有利的證供,令被捕人士的各項權利容易受到警方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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