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副教授為免付「撻訂」賠償1000元賄賂代理,判囚4.5月。(資料圖片)
城市大學經濟及金融系副教授杜渡,涉於2022年租入住宅後「撻訂」,為免付 1.6 萬違約金,決定以1,000元賄賂美聯物業地產代理「私了」。他早前被裁定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成,今日(25日) 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4個半月。
被告杜渡(48歲),報稱香港城市大學教授,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11月6日,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向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客戶總監鍾芳宙提供利益,作為鍾芳宙協助杜渡向該美聯物業隱瞞一份物業臨時租賃協議。該物業臨時租賃協議已於2022年11月6日由該鍾芳宙促成、黃偉強作為業主和杜渡作為租客簽訂,而該協議於同日因杜渡違約而被取消。
居港多年難以文化差異作藉口
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指,賄賂在香港是嚴重罪行,一般市民對貪污罪行有認知。被告擁有良好背景及高學歷且居港多年,難以文化差異作藉口。他在作出犯案行為時,必然已意識到犯案會對其工作帶來風險。考慮到本案無任何特殊情況,終判囚4個月兩星期。被告將就定罪及刑期上訴,期間獲准以2萬元等條件保釋。
案件編號:STCC3709/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