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上愈來愈多夾公仔機及彈珠機店,政府擬規定領牌經營
市面上愈來愈多夾公仔機及彈珠機店,政府擬規定領牌經營,亦會考慮引入其他牌照條件,例如加入有關沉迷成癮的警告。此外,政府計劃規管網吧,不得提供住宿服務。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留意到近年出現在不同處所設有的遊戲設施。例如商場、零售店或飲食處所內的少量「夾公仔機」或其他有獎遊戲,或設於主題式消閒空間的遊戲角落等。局方建議修訂《賭博條例》及相關條文,解除有關以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為「組織及經營有獎娛樂博彩遊戲」必要前提的規定,使牌照處可直接向個別裝置發出有獎娛樂遊戲牌照。
為加強對有獎娛樂遊戲牌照處所的規管,牌照處將會實施一系列措施,包括根據法例施加特別發牌條件,要求所有持牌人在處所入口張貼告示,列明處所內的裝置已獲發牌,以提高持牌裝置的辨識度。當局亦會考慮配合修例,而加入其他牌照條件,例如加入有關沉迷成癮的警告。
網吧不得提供住宿服務
此外,局方計劃將對「網吧」的規管原則,由自願遵守提升至強制性。政府建議的第一項方案是將網吧直接納入《遊戲機中心條例》的發牌制度規管,包括納入針對防火、樓宇安全等牌照條件。不過,網吧將受現行發牌條件約束,包括穿著校服者不得進入;每間遊戲機中心只可作為「成人場」(即只容許16歲及以上人士進入)或作為「兒童場」(即只容許16歲以下人士進入)等發牌條件。
另一方案是,訂立類似現時規範電子競技場地的制度,讓網吧在符合政府提出的條件下,申請豁免申領遊戲機中心牌照。政府建議網吧同樣須符合樓宇、消防、通風等安全規定。政府認為此機制屬於平衡做法,既可規管網吧,如不得提供住宿服務,以保障使用者安全。又避免沿用針對傳統遊戲機中心的牌照條件(例如對進場人士的年齡限制)對營運模式帶來的規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