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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7 11:29:00

17歲男子連環非禮11女生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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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7歲男子6日內連環非禮11名中學女生,由校方及家長報警處理。被告早前承認16項猥褻侵犯罪,今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決定接納教導所報告建議,判被告進入教導所,兼具阻嚇及教化作用,對被告及社會而言皆有裨益。法官最後勸勉被告,珍惜是次機會,日後好好報答其母。

被告段偉鏗報稱於馬鞍山一間超市任理貨員於去年2月22至27日,先後在該商場超市、便利店及快餐店,16次非禮11名年齡介乎15至17歲的中學的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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