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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04:31:55
日報

8號波黑雨逾六成人要返工 逾五成稱僱主無提供交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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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返工 水浸

不少人黑雨下,仍須冒險返工。(資料圖片)

本港近月屢受惡劣天氣影響,除颱風外,今年亦5度發出黑雨警告。有調查發現,逾六成受訪工友在8號風球、黑色暴雨或「極端情況」期間仍須上班,逾五成表示僱主未有提供交通安排,37.3%人指公司未有進行風險評估。負責調查團體批評僱主漠視《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促請政府加強宣傳,並考慮立法規定非「指定人員」停工,而「指定人員」則須獲提供安全交通工具。

工聯職安健協會7至8月訪問621名工友,六成在8號風球或更高信號,或黑雨警告信號,或於極端情況生效期間要上班,當中53.4%不知道信號生效期間,上下班4小時內受《僱員補償條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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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人指僱主要求「落波」後2小時返回工作崗位,23.8%更須1小時內返公司。逾五成稱僱主無提供交通安排,28.6%指無提供特別津貼;37.3%人稱公司未有做風險評估及43.7%未提供合適安全設備,如安全帽連帽帶、雨衣、防水安全靴等。協會指,調查結果反映僱主並未重視及遵守勞工處編製的《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漠視僱員安全。協會指,按守則勞資雙方應透過協商,訂明崗位在惡劣天氣下是否須當值的「指定人員」,但現行守則對相關定義不清,致部分非必要工種亦須冒險返工。

協會顧問及立法會議員郭偉强指,留意到新聞中不少僱員因公司政策,要在未安全的環境如街道水浸下強行返工,認為僱主應以僱員安全為重,對無法上班的僱員予以體諒及給予彈性上班時間安排,更不應作扣薪扣假的安排。協會指,應就「指定人員」加入清晰標準及定義,僱主要為他們提供安全的交通工具,規定僱主在惡劣天氣下須對工作環境作風險評估,減低工業意外發生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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