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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4:35:22

MIRROR演唱會意外|向僱主舞館工傷索償勝訴 律師披露阿Mo海外留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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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啟言(阿Mo)自2022年MIRROR紅館演唱會事故中受重傷後,已接受3年的診治。

李啟言(阿Mo)自2022年MIRROR紅館演唱會事故中受重傷後,已接受3年的診治。

男團MIRROR於2022年7月在紅館舉行演唱會期間有大型屏幕墮下,導致兩名舞蹈員受傷,其中一名舞蹈員李啟言(阿Mo)脊椎重創、四肢癱瘓,他早前入稟區域法院,向前僱主舞館有限公司申索僱員補償。案件今日於區院進行指示聆訊,「舞館」無派代表到庭,亦沒有在限期內提交有關文件及作出回應。法官羅麗萍直言「舞館」方很大嫌疑逃避責任,故頒下「非正審判決」,申請人勝訴,答辯方須支付申請人截止現在的訟費,並將案件押後至10月17日,待雙方呈交證人陳述書後,就補償金額事宜排定審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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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啟言每日仍咬緊牙關鍛鍊手臂,務求有少許郁動,可以手控搖桿推到輪椅移動。 李啟言(阿Mo)自2022年MIRROR紅館演唱會事故中受重傷後,已接受3年的診治。 對父親李盛林牧師而言,兒子阿Mo在康復路上有重大進展,相信是最好的父親節禮物。 阿Mo受傷至今接近3年,一直為康復努力。 對於法院的裁決,阿Mo頓感困惑,因為不知誰人疏忽導致他受傷。

案件押後至10月17日

申請人為李啟言,答辯方為舞館有限公司。入稟狀提及當時27歲的李啟言於2022年7月28日為「舞館」僱員,任職舞蹈員,當天在受僱工作期間受傷,至今仍需留院接受治療。他在事發前的每月平均收入為73,720元。其律師透露,李現於海外醫院留醫。

官:答辯方逃避責任 

法官羅麗萍直言事件已發生多年,申請方已以不同方式向答辯方呈遞文件,惟法庭截至今天仍未收到答辯方的回應,認為答辯方有很大嫌疑在逃避責任,違反法庭上次頒下限時履行命令,故今在庭上頒下申請人勝訴判決。答辯方須向申請人負上法律責任,補償金額有待評估。答辯人要支付申請人截止現在的訟費。

羅官指出案件發生至今已經3年,認為已拖延太久,違反《僱員補償條例》立法精神,相信當事人都希望盡快得到合理賠償。羅官續提醒申請人,案件須經正式審訊確定賠償金額,若再押後案件,他們有機會須面對逾期審訊的問題,望申請方可盡快索取大律師的意見,不應再拖延。

羅官同時頒令雙方須於42天內存檔證人陳述書,針對收入、要求補償的醫療費及申請人需要的照顧方面的損失等議題陳詞,強調申請人毋須再提供醫學專家的證供,「唔需要再折騰呢位申請人去驗傷」,如答辯人沒有陳詞,法庭會頒下「除非命令」及排期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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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律師透露,申請人目前在海外醫院留醫,預料會有1至2位證人作供。

案件編號:DCEC33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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