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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7 13:07:54

中四男生縱火燒校門罪成 判入教導所料羈留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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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青衣長康邨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前年先後遭人用伸縮棍破壞多道玻璃校門,以及遭淋潑汽油和投擲燃燒物。案發時18歲的中四男生早前已被裁定縱火罪成,今日(7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法官林偉權指,教導所羈留期最長達3年,若被告表現良好,一般羈留18個月,及須遵守3年監管令。

法官在判刑時提到,本案發生於社會動盪時刻,被告有預謀,若判處監禁,合適刑期應為3年。惟考慮被告年輕,法官認為判處教導所,既能就嚴重縱火罪作出懲罰、阻嚇,被告又能在懲教鍛鍊中更生,比判監較好。

案情指,現年20歲的關昊侃被裁定縱火罪成,指他於2020 年7月24日,用火損壞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的花槽、牆壁及正門,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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