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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9 17:35:30

光城者案|兩人認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 分別判囚5年及5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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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兩人認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 分別判囚5年及5年3個月。(資料圖片)

組織「光城者」7人被指以武裝起義推翻中國政府,被控一項串謀恐怖活動罪,以及一項「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作為交替控罪,7人早前全部認罪,其中5名較年輕被告被判接受教導所令,另外2名較年長被告則於今天(9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5年及5年3個月。法官郭偉健指2名被告干犯的控罪屬於情節嚴重,據《港區國安法》須判處不低於5年監禁。

今天被判刑的2名被告分別為21歲倉務員蔡永傑及26歲售貨員陳右津。2人同被控於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5月6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至於同案的另外5名被告,包括17歲姓阮男生、16歲姓尹女生、17歲姓梁女生、17歲姓蔣周男生及19歲女生郭文希,去年已被判進入教導所。蔡另被指與他人潛入將軍澳1間中學爆竊後在單位被搜出伸縮棍等武器,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天就該罪被判監半年,當中3個月與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控罪分期執行,故2罪共囚5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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