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海關督察承認詐騙政府津貼逾150萬元 准保釋下月判刑。(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前香港海關督察,控告他隱瞞違反公務員居所資助計劃的相關入住規定,詐騙政府批出津貼超過150萬元,被告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57歲被告承認一項欺詐罪名,暫委裁判官鍾穎詩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4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廉署早前接獲海關轉介的貪污投訴,案情透露,案發時任職海關督察的被告於2012年4月按居所資助計劃,向庫務署提交申請書,就油麻地一個自置物業申領居所資助津貼及優惠利率首期貸款。
被告其後獲庫務署批出津貼超過150萬元,以及首期貸款121萬元,並容許他以優惠利率償還該筆貸款。
出租物業以賺取租金
根據計劃,被告須在申報的物業居住,並且不得把物業出租或分租。但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於2014年7月至2022年7月期間涉嫌詐騙庫務署,隱瞞他和妻子已遷離上述物業。兩人不單違反計劃的入住規定,案發期間更曾把物業出租予不同租客賺取租金。
原文刊登於 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