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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0 18:15:00

前男警性侵6女童改囚5年 官:警無分休班應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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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警性侵6名女童,上訴庭改判囚被告監禁5年。(資料圖片)

前男警性侵6名女童,上訴庭改判囚被告監禁5年。(資料圖片)

35歲前毒品調查科男警余俊鑫,涉嫌透過網上社交媒體相約至少6名11歲至14歲的女童,並趁見面時加以侵犯甚至迫誘性交,早前承認非法性交等8罪,判囚3年10個月,惟律政司覆核刑期,高等法院上訴庭認同判刑明顯過輕,今日改判被告監禁5年。

上訴庭指原審忽略警員身分屬加刑因素

上訴庭3位法官副庭長麥機智、法官彭偉昌及法官薛偉成判案理由書指,被告利用社交平台掩飾身分尋找年輕女童,偽裝與女童發展感情關係,約會外出加以侵犯,而涉案女童極之年輕幼稚,與被告年齡差距巨大,認為原審判刑原則犯錯,明顯過輕,不足以反映刑責。上訴庭指,原審法官忽略了被告為時任警員,屬加刑因素,強調警員須維持法律和大眾信心,角色重要,又引述《警隊條例》指警員無分休班,而如果警員知法犯法,法庭應判處阻嚇性刑罰以儆效尤。

案發於2018年2月,被告余俊鑫在IG接觸3名11歲至12歲女童,並聘任她們為兼職女友,同年5月4日,3人凌晨1時許於天水圍某停車場梯間與被告會面,並為被告口交手淫等。數日後其中一名女童母親發現女兒援交,揭發案件。被告保釋期間,在其智能電話內揭發同案其他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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