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
一名女子向43歲已婚前男友借7,000元後拒絕還款,前男友去年12月3度到女事主女兒就讀的小學附近貼海報,公開母女的個人資料,並將相關資料印製上T恤,再穿著在街上遊走。前男友早前承認4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14天。
署理主任裁判官引述報告內容指,被告的精神狀況不適合作社會服務令,明言案情嚴重,被告除披露事主的個人資料外,更披露與事件無關的女童資料,可謂相當不適宜,對女童造成一定影響,終判監14天。
案情指,女事主育有一名7歲女兒,2020年10月在工作時認識已婚的被告,二人2021年起交往並發展親密關係,2022年分手後仍保持聯絡。女事主去年4至5月向被告借7,000元;其後被告要求女事主還款不果,於去年12月至今年1月上旬,3度涉在事主女兒就讀的學校附近及上水一個屋苑張貼多張載有事主及其女兒個人資料,包括母女姓名、事主女兒就讀學校名稱及班級等內容的海報,當中亦涉及「借錢唔還」等字眼。之後更將相關資料印製T恤,被告穿上有關T恤遊走街上,包括乘搭港鐵及到食肆用餐,更向女事主發送相關照片。女事主於是報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