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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4 05:15:00

否認襲擊守護孩子成員 警司:警員踢黃色物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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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抗爭引發多宗警民衝突,有市民發起「守護孩子行動」冀保護年輕人。上周六晚上元朗衝突中,防暴警清場期間拘捕一名「守孩」成員,其後有片段傳出,有警員涉嫌在後巷腳踢該名躺在地上的男子,被指濫暴及行私刑。警方昨於例行記者會中否認指控,新界北總區警司韋華高,並指相關片段模糊不清,僅看到有警員踢向地上一件「黃色物體」(yellow object)」,又認為不會「有警察咁蠢」,會在鏡頭下施襲。

流傳警方行私刑的片段。

流傳警方行私刑的片段。

好鄰舍北區教會堂主任陳凱興前晚證實,守孩成員與「絕食陳伯」上周六晚,於元朗鳳攸北街欲向警方了解被捕青年詳情時,防暴警推跌現場包括記者、守孩成員等人,其後拘捕一名守孩成員。他指,成員沒有拒捕亦沒攻擊警方,相信成員口部流血及暈眩與警暴有關,認為警方重複5年前「暗角七警」的錯。

呼籲拍攝者向警方提供資料
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昨於記招回應稱,「拖咗佢(守孩成員)入後巷並毆打到昏迷」是非常嚴重失實的指控。他指警方當晚清場時,截查兩男期間,附近有示威叫囂並衝擊防線,為安全才將兩男帶進後巷繼續搜查;調查時,一名48歲男子涉嫌襲警被捕,及後不適清醒送院。

新界北總區警司韋華高(Vasco Williams)表示,有看過流傳警察濫暴的片段,認為畫質極不清晰。他指看到有警察踢向地上一件黃色物體(an officer kicking a yellow object on the ground),表示不知該物體是甚麼,隨後又說他看過另一段較清晰的影片,沒有見到施襲行為。他呼籲拍攝者提供原片,又指警方會調查每一宗涉嫌使用暴力的事件。韋華高被傳媒追問下,進一步解釋以「yellow object」形容,是因為片段影像失焦,「yellow object」可能是一個人(person)、一個袋( bag)、一件背心(vest)。

他又反問會否相信有警察如此愚蠢,在明知四周都有鏡頭下仍施襲;現場記者以「七警」及北區醫院虐老案為例時,他僅促拍攝瘋傳片段的人應站出來。翻查資料,《米報》取得另一條市民提供的95秒片段,警方與被捕者的位置與「警察涉濫暴」版本不同,相信兩片非同時段拍攝。另外昨晚《蘋果日報》再發布另一條較清晰的片段,顯示有警察踢向倒地男子。

 

新界北總區警司韋華高

新界北總區警司韋華高

指責示威者暴力升級
另外,對於市民間的衝突及「私了」案件增加。江永祥指,不樂意見到社會籠罩「漠視法紀嘅氣氛」,並否認坊間指斥「私了」是因警方選擇性執法引起的說法,強調已拘捕的1,556人中包括各種背景及政見者,不存在執法不公。警方不能接受「私了」,並認為相關說法屬「倒果為因」。

就上周六有示威者涉搶防暴警佩槍,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昨向會員發信,指佩槍為警察的「第二生命」,槍被搶意味生命不保,若被搶槍將「做出唯一且必須的決定」,令人質疑是否暗指警察將會向示威者射實彈。行動部警司方志堅解釋,警察有訓練以免佩槍被搶,並多次強調有嚴格指引使用相應武力,至於是否遭搶槍就可開槍「並非可以一刀切咁講」,警察到時候會考慮一籃子因素。

針對示威者「暴力升級」,警方證實傳媒拍到作示威者打扮的蒙面警為「便衣警察」,其中一名女警當時正負責觀察,以便提供人流、調配資訊。而過去周末共拘捕82人,年齡介乎13至64歲,分別涉嫌非法集結、侮辱國旗等罪;單計上周六,警方共發射32枚催淚彈、6枚橡膠彈、1枚海綿彈及1 枚布袋彈。江永祥又警告,絕不姑息任何人污衊國旗,警方必定會嚴肅跟進,而涉有關罪行可被判囚3年。

警方展示檢獲經改裝作攻擊用途的雨傘。(黃文山攝)

警方展示檢獲經改裝作攻擊用途的雨傘。(黃文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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