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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
2019-11-22 04:30:00
日報

土地共享項目上限150公頃 設10人顧問團助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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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價貴及土地不足屬共識,政府向立法會遞交針對新界棕土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框架,以紓緩短中期的房屋短缺。文件披露,每個申請項目須提供不少於2萬方米的新增總樓面面積,以及額外最少1,000個房屋單位,申請期限3年及獲批項目總面積以150公頃為上限。為釋除公眾疑慮,將另組涵蓋各範疇的10人獨立顧問團隊,向政府提供意見。

根據發展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先導計劃旨在補足,而非取代政府主導私人土地的規劃工作,申請者須負責提供已平整土地作發展房屋,其中七成新增總樓面面積須作公營房屋或「首置盤」發展,亦須負責整個項目所需的基建及社區設施,相關費用可在地價扣減。


明年初接受申請
文件以一塊原本可建2萬方米的農地為例,經批准申請後可建總樓面增至8萬方米,即新增總樓面為6萬方米;若每單位約50方米計,可額外增建1,200個單位,七成計即約840單位為公營或首置盤。申請者則可保留餘下三成新增總樓面及原本2萬方米總樓面作私營發展。當局冀計劃可於明年初推出及接受申請,料最快4至6年後有房屋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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