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五級火釀成多人死傷。(資料圖片/吳康琦攝)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至今161人死亡,截至昨日(22日)中午,累計接收約38億元外界捐款,連同3億元啟動資金,基金總額現達41億元。當中未被火勢波及的宏志閣解封仍無期,居民流離失所。民政及青年事務局上周宣佈業主可獲發租金補助,惟有報道指局方要求宏志閣業主簽署聲明承諾,領取補助期間不會以宏志閣單位為居所或把單位出租,「本人明白這聲明的內容,及若本人明知所作陳述為虛假或不相信其為真實者。本人有遭檢控刑事罪行之虞」。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昨晚在社交專頁稱,該聲明只為防止濫用資助,但局方未有提及刑事檢控的內容是否屬實。
若搬回單位 下期補助不會發放
政府上星期公布向宏福苑業主每個單位每年發放15萬元租金補助,為期兩年,總額共30萬元。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在社交專頁表示,由於宏志閣尚未解封,業主現時仍可申領補助,但領取時需簽署一份聲明,內容為「不會以宏志閣單位為居所或把該單位出租」,局方強調,聲明只為防止濫用資助,若之後大廈解封,宏志閣業主即使正接受補助,仍可選擇搬回單位,但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發放。
民青局表示,每年15萬元的補助,每半年發放一次,每次75000元,無需實報實銷,亦不必提交租約或租金收據。局方指,如業主選擇入住政府過渡性房屋,仍可領取全額補助,在扣除過渡屋租金後,每戶每月可餘數千元補貼生活開支。按現時過渡屋租金水平計算,兩年的租金補助額約等於過渡房屋超過6年的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