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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1 06:00:00

政府或公帑補貼 產假擬增至1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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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來了,孕婦「前四後六」共10周的產假未來有望「放多啲」!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稱,政府正研究參考國際標準,延長產假由目前的10周增至14周,料今年底前有結果。現時由僱主一力承擔女性僱員放產假期間涉及的薪金,政府會向新加坡取經,研究以公帑為資方支付產假部分薪金,婦女事務委員會認為政策方向正確,惟政府長遠應延長產假至18周。

 

男士侍產假由3天加至5天仍觸動商界神經之際,羅致光昨出席亞洲家庭高峰會會議後再主動觸及另一重要勞工議題,指10周產假已推行了相當長時間,正參考國際勞工組織建議,探討延長產假至14周。現時女性僱員放產假期間,會由僱主全數支付五分四薪金,不過,羅致光稱,如延長產假,政府正研究是否用公帑補貼,協助商界將產假延長,惟補貼金額未有定案,需要研究,其中會仿傚新加坡的做法,在增加產假同時,由政府支付額外產假的部分薪酬開支。

羅致光談及的新加坡經驗,是指女性僱員可享有16周有薪產假,產假的首8周會由僱主支付全額薪金,其後8周由政府支付但設上限。第3胎之後,產假薪金悉數由政府負擔,但亦有上限。若本港法定產假增至14周後,將與日本和歐盟看齊,惟仍遜於內地,內地職場婦女的產假最少有128天(即多於18周)。特首林鄭月娥早於上周出席施政報告諮詢的Facebook Live時,亦事先「放風」,指自己作為香港首名女特首,「好上心」希望產假「有些進步」。侍產假方面,羅致光說,政府對侍產假的立場清晰,5天是唯一可接受的方案,期望立法會復會後盡快通過

陳婉嫻:爭取18周產假
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婉嫻歡迎14周產假建議,認為方向正確,至於涉及的額外薪水要由政府承擔。她認為,政府為鼓勵市民生育,長遠要增加至18周,「14(周)只係最低標準」,並提議以稅務優惠鼓勵僱主推出家庭友善政策,如彈性上班時間及靈活延長假期,以釋出婦女勞動力。職工盟主席吳敏兒稱,產假能與國際標準「睇齊」是好事,冀在施政報告交代如何落實。

她又指,隨著本港生育率下降及人口老化問題嚴峻,生育屬優先處理議題,日後若落實14周產假,應在推行一至兩年後,檢討有否需要再延長。


鍾國斌斥令商界吃不消
紡織及製衣界立法會議員鍾國斌則對14周產假有保留,認為一次過由10周加至14周並不合理,應先以12周作考慮,其後再視乎推行情況逐步增加。他又質疑,政府雖暗示會以公帑補貼,但亦應交代會全額或限額資助僱主支薪。對於現屆政府上任一年多,已將多個勞工議題如強積金對沖、延長侍產假及孕婦生育產假等「搬上枱」,鍾國斌明言商界已吃不消,「而家營商環境已經唔明朗,(政府)無可能咁樣處理,一下子唔可能要商界孭咁多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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