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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9 14:42:47

機場穿煽動字眼衣物被舉報 國安處起訴26歲男下午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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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場穿有煽動字眼衣物 26歲男被國安處起訴今提堂 (資料圖片)

機場穿有煽動字眼衣物 26歲男被國安處起訴今提堂 (資料圖片)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1129日)落案起訴一名26歲男子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一項「管有煽動刊物」罪及一項「管有他人身份證」罪。案件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另藏印有煽動字句旗幟  一張他人身份證

警方於1127日下午接獲報案,指一名男子在香港國際機場涉嫌穿上有煽動字句衣物。人員趕赴現場,並於該名男子的隨身物品中再搜出印有煽動字句的旗幟和衣物,以及一張他人身份證。經調查後,人員拘捕該名男子,涉嫌「管有他人身份證」及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首次定罪可判監禁兩年

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兩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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