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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0 06:00:00

涉嫌收受利益案 陳婉玉首自辯:買樓為見馮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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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與「賭王」何鴻燊姨仔、前港聯航空前董事陳婉玉涉貪案,昨在區域法院續審,二人分別到法院應訊,下午陳首次自辯,承認遭前夫暴力對待,至今仍需接受心理輔導。談及與馮永業的關係時,陳更直認曾因被誤叫「馮太」而感開心,她又稱經常買樓是為了有更多時間與馮見面,又指買樓決定全由馮作主,只因喜歡他。

 

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的陳婉玉(62歲)作供時透露感情生活,其間多次落淚,稱2003年婚姻破裂,發現前夫有外遇,被問到有否曾遭受暴力對待,她哽咽承認。陳稱曾嘗試挽留前夫,相信19年婚姻不會輕易被只有幾個月的婚外情動搖,只要前夫「回頭」就不再追究,但終究前夫仍然離開她。陳指前夫離開對她打擊很大,曾需要一星期接受3次心理輔導,至今仍要接受輔導。同年8至9月,陳透過當時上司謝天賜認識馮永業,形容相比前夫,馮溫柔、細心及有風度,很吸引,年底對方在澳門表白,關係更進一步。她說,會趁馮永業家中無人時上他家食飯,又稱經常癡癡地等馮來電約會。但她稱不會要求對方離婚,因為丈夫有第三者,作為太太其實很辛苦。馮永業庭上曾多次望向陳婉玉。二人關係一直維持至2016年事件被揭發。


陳:無錢可向姐姐索取
陳婉玉表示於2004年,因希望與馮永業多些時間見面,知道馮喜歡睇樓,遂成立公司買樓並與馮睇樓以爭取見面。她稱不記得近十年間買了30個物業,又承認睇樓時被錯叫「馮太」會感到開心,因為知道沒有機會成為真正的馮太。作為「賭王」何鴻燊三太陳婉珍胞妹的陳婉玉,稱對錢沒有顧慮,但不形容自己有錢,坦言「我無錢,我咪問家姐攞,佢就會俾錢我」。她指已忘記涉案購買「雍景臺」物業的51萬元臨時按金,當日以公司名義簽下臨時買賣合約及支付臨時訂金,其後稱馮永業想要該單位,但忘記了當時的對話,及有否商討如何處理該筆款項。陳婉玉又提及,不論物業租或買,均由馮永業出主意;律師問為何如此聽馮的說話,陳指因為喜歡他。陳又透露曾於馮的住所附近買入單位,是為了方便馮下班與她見面後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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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代理:二人睇樓時「卿卿我我」
案發時任利嘉閣地產經紀吳鳳萍昨早出庭作供,稱2000年起為馮永業物色物業,至2004年起帶同陳婉玉一同睇樓,稱陳想投資。她說觀察到二人像情侶,睇樓時「卿卿我我」,但感覺陳不太熟悉物業市場,討價還價以至裝修等事務都由馮負責。至於涉案雍景臺單位,她指臨時買賣合約由陳填寫旗下「志俊有限公司」為買方,並支付臨時訂金,後來收到馮電話指陳不太想要這個單位,稱他唯有自己「啃咗佢」。她其後塗去臨時合約上原有的買家即陳的資料,改成馮永業名字。她表示「改臨約」屬行內普遍情况,而且當時業主已收到陳的支票,以免麻煩,建議二人不用轉支票,叫二人「自己搞掂」。

被告馮永業,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等兩項控罪;女被告陳婉玉,則被控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案情指,馮被指收取陳51萬港元作為購買半山單位的訂金,以在所負責的航權決策上優待陳或其相關的3間公司。案件今續審,陳婉玉會繼續出庭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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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庭上曾展示馮陳二人合照,圖右為兩人在華盛頓同遊時的合照,圖中為首次共度聖誕時拍攝,圖左則是陳珍藏留念的直升機票。

辯方庭上曾展示馮陳二人合照,圖右為兩人在華盛頓同遊時的合照,圖中為首次共度聖誕時拍攝,圖左則是陳珍藏留念的直升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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