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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9 16:05:00

港區國安法|譚得志煽動案押12月中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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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得志(左)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共14罪。(資料圖片)

譚得志(左)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共14罪。(資料圖片)

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涉去年多次於街站喊「光時」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共14罪。案件今日(19日)於區域法院續審,辯方專家港大語言學教授梁曉姿接受盤問時,被控方質疑「雨傘革命」、「魚蛋革命」中有示威者以暴力挑戰政權,梁則反駁兩詞均由西方媒體先使用,現場「冇人咁叫」,強調並非示威者主張。案件押後至12月14日結案陳詞。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主理。代表控方的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盤問梁曉姿時,提到「雨傘革命」、「魚蛋革命」均涉及暴力事件,但梁則反駁兩詞均是西方傳媒帶起,而且魚蛋革命的衝突成因為社會問題,並非為推翻政權。梁曉姿亦提到,不認同「光復」一詞針對內地人或收復領土,重申「光復上水」等活動的共通位為同樣針對社會、民生問題。

2016年「魚蛋革命」。(資料圖片)

2016年「魚蛋革命」。(資料圖片)

陳官質疑傳媒受訪者不具名

梁曉姿於專家報告引述港台及《香港01》的報道,遭陳官質疑報道中只引述受訪者的姓氏,全部不具名及未經查證,梁坦認做法不理想,但她撰寫報告時無法尋找兩年前的受訪者,因此只好依賴報道。

另外,梁曉姿的報告引用「Google books Ngram Viewer」分析字詞的使用頻率,該系統蒐集全球各大學圖書館的典藏,涉及逾500萬本書,同樣遭陳官質疑,數量只佔全球書量的4%,代表不包含其餘96%書籍。

譚得志共被控14罪

被告48歲譚得志涉三宗案件,合併後共被控14項控罪,包括首案被控於去年5月24日在崇光百貨對開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獲授權人員作出的命令及發表煽動文字共四罪;次案被控於去年3月至7月的多次街站中,五項發表煽動文字、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和串謀發表煽動文字共七罪;第三宗案件被控於去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濱公園露天劇場,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及發表煽動文字;及於去年1月19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共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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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得志煽動案審訊報道

首日:譚得志涉煽動案料審5日 押至周四續審待唐英傑案裁決
第二日:控方列譚得志帶領群眾喊「光時」171次
第三日:譚得志涉煽動案途人供稱被罵「大陸喱」 押至10月續審
第四日:譚得志被控煽動 控方播梁天琦片段遭官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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