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大學 中新社資料圖片
一名香港大學機械工程系男碩士生,涉帶菜刀返校上課想意圖威嚇教授,同學見狀告知保安報警。該港大生原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昨日(24日) 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控辯雙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形式處理案件。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明言案件性質本身嚴重,惟經考慮後決定以簽保守行為形式處理,下令被告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36個月,控罪撤銷。
被告鄧平,21歲,報稱是港大機械工程系碩士一年級生,原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2024年10月25日,在西營盤般咸道90號香港大學黃克競樓低層地下02室管有攻擊性武器,即菜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案情指在2024年10月25日,被告進入香港大學黃克競樓低層地下02室,並從背包取出一把菜刀放在桌子上。坐在被告身旁的同學見狀感到擔憂,並將事件告知保安,保安其後報警。被告警誡下認想威嚇教授。警方到場後以「管有攻擊性武器」拘捕被告。被告警誡承認因為教授挑剔他,故帶刀回校威嚇教授。
案件編號:ESCC279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