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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5 06:00:00

石棺藏屍案 首被告警誡稱 次被告話唔幫佢就係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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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工廈Dan6(圖)石棺藏屍案昨續審,控方在庭上播放首被告曾祥欣的第二次警誡錄影會面片段,警方亦出示多張借據,曾祥欣在片中透露,與受害人互相簽借據、單據、提供支票過百次,主要是遊說他人「投資」、借錢,他們會從中得益。另外,曾亦提及案發後,因次被告劉錫豪要求他幫手,加上「又喺我屋企搞咗啲咁嘅事件出嚟」,又指劉曾警告他「佢話唔幫佢就當係共犯啦」,唯有繼續處理死者遺體。

3名被告包括首被告曾祥欣(27歲、阿T)、次被告劉錫豪(22歲、阿豪)及第三被告張善恒(24歲、阿K或KK),報稱無業,被控於2016年3月4日在「DAN6」9樓一個單位內,謀殺男子張萬里(28歲、阿J)。

曾祥欣被捕後曾對警方透露,與張萬里既是朋友,亦是生意拍檔,「靠食腦」、即「呃呃氹氹」為生,昨日庭上播出曾第二次警誡會面,曾祥欣指,與張萬里互有欠對方款。他指曾向祖父索取一張逾10萬元的支票,以供阿J用作信貸保證。

警方亦展示一張借據及一張支票顯示,阿T向阿J借款200萬元。阿T指,有關支票是空頭支票,主要用作遊說第三方投資200萬元合組公司,實際從交易中,他們會瓜分有關款項,各獲100萬元。

另一張借據顯示阿T向阿J借款20萬元。阿T稱,這次是真正借錢,但實際金額僅1萬元,他不單將款項清還,還介紹兩名借款人給做財務中介的阿J,阿T形容「佢每次打電話嚟追數,都係叫我搵啲人俾佢借錢。」


 

與阿J互簽借據過百次
曾祥欣指,與阿J互相簽借據、單據、提供支票過百次,多年來均無過數,每次簽此類借據,各自有利,「呢次嘅利益就係下次會俾job我。」舉例阿J與他合作遊說有錢人買酒,但實際所售屬次貨,他從中獲利以10萬元計。

另外,錄影片段中,亦透露大廈閉路電視錄得曾祥欣和張善恆在案發當日外出購買麻繩和米袋返回單位,曾稱是劉錫豪叫他購買,他理解麻繩是用來綁住阿J,米袋則是套住頭部,「可能帶啲嘢笠住(阿J)個頭,扑暈佢搶啲嘢走,唔想畀人認得佢。」他又指,家中的哥羅芳只剩半支,「劉錫豪叫我哋買住先,因為屋企唔夠」。

阿J於當日下午1時到案發單位,升降機閉路電視於下午2時54分錄到阿T和阿豪曾出現,阿T指,估計阿豪掩著阿J的口令他窒息死去,之後阿豪著他們準備沙石處理阿J遺體。他指,「佢話唔幫佢就當係共犯啦。」就如何處理遺體時,另外兩名被告曾建議斬開,他亦有附和。但他亦提議報警,不過無人理會他。至工具齊備,有關遺體已變硬,3名被告將遺體搬入石棺,隨後阿豪去了新加坡參加街舞比賽。 

曾祥欣又指,當年3月8日晚,阿豪已返港,曾多次合力將石棺推入升降機,但超重無法完成,其間更警動保安員上樓了解事件,加上石棺有血水滲出,最終將石棺推回屋內。

兩日後,3名被告擬鑿開石棺將死者的遺體取出處理,曾用鎚仔、風炮等,均無法鑿開,從石棺傳出的臭味愈來愈濃,他們曾買空氣清新劑、臭丸及殺蟲劑辟味。最終因無發打開石棺,他們擬逃離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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