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前有大批美容業界人士,反對當局規管。(資料圖片)
政府計劃立法監管美容用途醫療儀器,建議部分儀器只可由註冊醫生在場監督,或必須成功獲取認可資格的人士使用。政府消息指出,有關條例即使通過,亦不會即時生效,會設有過渡期,讓業界有足夠時間接受訓練,但相信不會是一兩年內的事。
食物及衛生局建議立法規管醫療儀器,計劃年中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規管使用美容醫療儀器人士。政府早前將15類用於美容的醫療儀器分兩類大類,其中激光、微波、高強度聚焦超聲波、植髮或大腸水療法等,使用者必須在註冊醫生在場監督下使用;另一類則包括射頻、全身冷凍療法、冷凍溶脂、紅外線或微針等儀器,若沒有醫生在場,亦必須由接受認可培訓人士使用。
政府消息指,醫生在場監督的定義,「唔係睇住操作員撳幾個掣,而係佢哋喺事前、事後會有健康評估,以及萬一有突發事故時可以即時負責急救。」他續稱,醫生本身有專業培訓,使用儀器前,一般會接受製造商的訓練,若醫生進行超出自己能力的療程,可能會被醫務委員會追究,故不會規定操作或監督的醫生,要有相應專科資格。消息又指,日後會在現時資歷架構下,為業界制定相關課程的要求。至於立法後違例的罰則,消息指暫時仍未制定,但必定屬於刑事。
鑑於美容業界持有不同意見,故即使條例草案通過後,亦會有過渡期,予業界有充分時間接受培訓,不過,政府消息未有透露過渡期有多長,但應該不會是一、兩年內的事,當局會成立跨界別諮詢平台,聽取各持份者的意見,並會將就過渡期、儀器分類再商討,直至各方面達到共識。
消息人士強調,監管並非針對美容業界,是監管全港的醫療儀器,因市面流通的醫療儀器有數千種,但美容業界只常用15種,只是平衡各方面要要,保障市民健康。
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陳肇始表示,過渡期乃回應市民訴求,保障大眾安全;另一方面,業界若有聲音,會作出適應的調節,以及有一個時間過渡。若有風險或者危險時,使用者能否應付得來,以及做到一些適當的措施,這個就是為何要有使用者管制,有一些需要有醫護人員在場,亦有一些接受了某一些訓練才可使用。
香港整容外科及醫學美容學會、香港皮膚科醫學院、香港皮膚及性病學會、香港整形及整容外科醫學會、香港鐳射醫學會等5個醫學會發表聯合聲明,表示支持政府立例規管醫療儀器及其使用,因本港的監管均落後於鄰近國家,為保障公眾利益及安全,應盡早制定及通過有關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