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cdn.am730.com.hk/s3fs-public/styles/article_image/public/news_image/1574588644_tH.jpg?itok=0yky8ER6)
12年黃貫中在投票站內拍照,希望藉此呼籲大家踴躍投票,但因為觸犯了《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區議會)規例》,遭到警方拘捕,其後被口頭警告。沒料到,今日仍有不少網民重覆犯錯,當中包括陳小春。陳小春今日下午在微博上載照片,相中見到投票印章及一張對摺好的選票,並打上hashtag「#做一個堂堂正正的香港人」、「#香港加油」。不消半小時,小春刪除相片,換了一張寫上「今天給香港一個告別暴力的機會」圖片,加上hashtag「#反正我已盡了身為香港人的責任#」、「#香港加油# 」,奈何圖已cap並在網上瘋傳中。
![Ad Block](/assets/v2/img/ui/代替網上廣告_300_250px.jpg)
![](https://cdn.am730.com.hk/s3fs-public/styles/article_image/public/news_image/1574588646_0v.jpg?itok=_B5QnCSu)
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區議會)規例》,任何人於投票日在並無以下人士的明示准許的情況下,在任何投票站內拍影片、拍照、錄音或錄影,即屬犯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
![](https://cdn.am730.com.hk/s3fs-public/styles/article_image/public/news_image/1574588649_vt.png?itok=7l2LlP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