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2025-10-27 21:00:00

二手平台賣家收追稅通知 稅務局:6因素判斷收益是否屬經營性質

分享:
社交平台有網民指,已向稅務局投訴30個Carousell帳號。(資料圖片)

社交平台有網民指,已向稅務局投訴30個Carousell帳號。(資料圖片)

早前有不少網民反映,曾在二手平台出售物品後,收到稅務局要求申請商業登記,以及補回稅款的通知。有網民甚至向稅務局主動舉報,指30個二手平台帳號懷疑無申請商業登記,以及未有繳交利得稅,事件在網上引起熱議。《am730》記者就二手平台出售物品是否需要納稅,以及否需要辦理商業登記,近日向稅務局查詢,局方有以下最新回應。

稅務局:考慮6因素來判斷收益是否屬於經營性質

稅務局回覆《am730》表示,根據《税務條例》,任何人如在香港經營任何行業、專業或業務而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應評税利潤,當中售賣資本資產所得的利潤除外,便須繳交利得税。稅務局提及,會考慮以下因素來判斷收益是否屬於經營性質,包括交易頻率;持有出售物品的時間;出售物品以現況或在加工後出售;出售物品的性質,該出售物品是一批或分批出售;納稅人購買時的意圖,例如出售物品是否在待售時納稅人享受;出售的動機。

adblk5
有網民在社交媒體上表示,已向稅務局投訴30個Carousell帳號。(Facebook@Carousell西客/西店關注組) 亦有不少網民表示,曾在Carousell出售物品,收到稅務局要求申請商業登記,以及補回稅款的通知。(Threads) 亦有不少網民表示,曾在Carousell出售物品,收到稅務局要求申請商業登記,以及補回稅款的通知。(Threads)

綜合考量多項因素判斷是否構成經營業務

對於網店、代購網站、二手拍賣網、社交平台等買賣物品是否須辦理商業登記,主要視乎有關活動是否在香港進行並屬上述所指的業務,而稅務局在判斷某活動是否構成在香港經營「業務」時,會綜合考量所有有關活動的事實與情況,例如採購貨物、尋找買家、貨物運送、貨款交收等因素。

符合條件可申請豁免繳付商業登記費及徵費

至於經營小型業務的人士如符合2項條件,包括就利潤主要得自提供服務的業務,每月平均銷售或收入總額不超過1萬元;或就其他業務,每月平均銷售總額不超過3萬元,均可申請豁免繳付商業登記費及徵費。稅務局補充,經營小型業務的人士並不包括,根據《公司條例》成立的本地公司、經遷冊公司、註冊非香港公司、開放式基金型公司、有限合夥基金,以及由獨資東主或相同合夥人同時經營的兩項或以上業務。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