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費者委員會
消委會今年首3個月,收到135宗有關食肆的投訴,其中有投訴人到酒樓用膳,店方正推廣「任叫任食」優惠,標明以優惠價198元售賣上湯龍蝦,事主點了5份,最後發現酒樓收了5份價錢,部長解釋餐牌已寫明「優惠價每隻198元」,認為是投訴人一廂情願以為一個價錢無限任食。
有個案指,投訴人到一間餐廳用膳,點了一個註明「兩位起」的套餐,價錢988元,到埋單時就收了兩倍價錢,餐廳經理指,餐牌所寫的「兩位起」,並非二人套餐。
亦有市民光顧火鍋店,點了一碟例牌肥牛,但埋單時發現收取價錢較高的特盛肥牛,投訴人要求店方更正,但對方指上枱確是特盛肥牛,拒絕退回差額。
消委會建議食肆小心選用宣傳字眼,並指導前線員工主動向消費者解釋清楚優惠細節,能減少誤會,及可避免觸犯《商品說明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