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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8 04:30:00
日報

程式免費試用招徠 小心附帶訂閱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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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在手,天下我有」,但機上的應用程式,則非無條件擁有,消委會接獲有關手機應用程式「訂閱」投訴,提醒消費者「免費試用」是常見招徠方法,須小心留神不顯眼條款免招損失。
 

程式暗藏「訂閱」陷阱。(資料圖片)

程式暗藏「訂閱」陷阱。(資料圖片)

有個案在試用期內刪除程式後仍被收取訂閱費用。楊先生下載一個文書應用程式後,在7天免費試用期間刪除程式,但原來默認了透過電訊商收費,被收取238元,終只能取消訂閱卻未能取回收費。另一個案涉健身程式,李女士在程式中輸入身高、體重等健身資料後,便被要求以指模確認,隨即被收取938元費用,看評語時始知多名用戶遇同樣情況,質疑程式有問題,交涉後獲安排退款。亦有個案標示「首7天免費體驗,試用期後每月158元」,事主黃小姐登記後忘記在試用期內取消訂閱,取消時被求支付違約罰款,方知道收費為月付年度計劃,非月繳計劃,認為資料不清晰,經協調後毋須支付罰款。消委會認為,程式開發商應增加清晰指示,減少不必要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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