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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026-Jul-22 18:21
更新:2026-Jul-22 18:21

向男童索下體照 稱有男友後不再戀童 被判囚1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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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旬漢被控阻差辦公等罪,10月12日上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男子涉邀請14歲男童裸聊及索求下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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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邀請14歲男童裸聊及索求下體照,早前承認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等兩罪,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19個月。

暫委法官高偉雄今日判刑時,引述被告向感化官提及他認識男朋友後,對男童失去性衝動。不過,心理報告顯示被告有戀童癖,且重犯機會高。法官指出男童X沒有心靈或肉體創傷,但事件對他造成一定擔憂。而被告是性罪行慣犯,是加刑因素,最終判被告入獄1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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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無業被告洪智聰承認1項企圖促致未滿16歲的另一人以製作色情物品,及1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案情指被告在2021年7月3日至5日間,在Instagram上向男童X發送訊息,要求他裸聊及發送裸照,又問他年齡、內褲顏色、下體狀態等。

發現手機有大量兒童色情影片

X意識到被告可能是戀童癖,把事件告知YouTuber楊先生。楊假裝X與被告相約見面,其後報警。警方在被告手機發現666段兒童色情影片和9張相關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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