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13日)舉行第11場聽證會。(吳康琦 攝)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13日)舉行第11場聽證會,亦是第二輪聽證會的第三場。繼上周五傳召消防處助理處長(牌照及審批)姜世明後,委員會將傳召4名消防處證人作供,包括消防處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消防處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消防處分區副指揮官(新界東)林浩俊及時任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北)黃景文。
時任副消防總長較遲才升五級火 因大量增援後需時部署
【15:20更新】李澍桓引述消防處提供紀錄,由當日火災開始至翌日9時半,消防處共收到310個求助。時任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北)黃景文表示,消防人員在執行救援時主要考慮四個因素,包括火勢控制的情況直接影響救援可行性、確保救援人員及被困者安全、現場樓宇結構是否穩定,會否有倒塌風險,以及現場環境能見度、溫度、煙霧濃度等。
黃景文指初期火勢猛烈,救援極度困難:「就算再多啲人入去,現場環境都未必容許同時進行搜救。」此外,如果大廈的火警警報系統運作正常,居民能夠及早自行疏散,逃生風險會大大降低。黃亦指,居民在火警發生時的自救行為同樣重要。理想情況下,居民應在警報啟動後有序疏散,而非等到火勢蔓延才自行逃離。
黃景文表示,火警當日15時34分抵達現場,聽取匯報後於15時50分正式接管現場指揮工作。他指,按規例大火升至四級才會指示消防總長或副消防總長到場接手指揮,他當時是慣性於3級火時已提早出發。其書面證供指,接手當時已觀察到至少6座大廈起火,火勢極其猛烈,多處外牆的防護網已着火焚燒,並已開始蔓延至宏道閣一側的大廈,並用「猛烈燃燒」形容當時的火勢形態。
他隨後於16時18分,把指揮權交予消防處助理處長鄧榮華後,專責部署進入火場的搜救工作。被問到到埗後為何不馬上把火升級至五級,黃景文指出,火警升級是一個逐步升級的過渡期,因為有大量增援後需時部署,不然大量消防增援到場會亂套,「我自己都要部署,連四級規模都未處理好,我點會升級到五級?」
【15:00更新】消防處分區副指揮官(新界東)林浩俊於2015年加入消防處,2023年晉升至現時職級,並於2025年11月調任新界東分局刑事隊。火警當日,於大火當日下午3時29分抵達現場,由於他是在場最高職級的消防主任,隨即於稍後時間接任指揮官。
林浩俊憶述,自己於15時29分接手指揮時,現場雖未及200名消防員,但已遠超正常三級火的70至80人。他當時在大埔浸信會公立學校見到現場情況是「史無前例地惡劣」,共5座高層大廈起火,其中兩座即宏昌、宏泰,完全被濃煙烈火包圍,他隨即衝往宏昌、宏泰附近,沿途見兩座大廈有很多棚架棚網著火跌落;他事後推斷,着火棚網漂落可能是火勢蔓延至其他大廈的原因。
林浩俊供稱,考慮到現場情況認為現場資源不足以應付火勢,需要更高層級的指揮系統,於是在15時34分決定升至4級火。至15時55分,他發現有隊員於宏泰閣出入口周邊,拯救另一位倒地失去意識的隊員,當時才首次知道呼叫「Mayday」的消防員是何偉豪。
李澍桓問及消防處會否就居民撤離設有指引,林浩俊回應指「沒有指引」,他當時的協作主要針對消防與警方之間的合作模式。現場最需要的是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將居民撤離,所使用的資源包括消防車上的擴音機、警車上的廣播系統等,利用現有設備進行疏散。
林浩俊多次提到大火面對史無前例的困難,回憶當時環境極度惡劣,統籌工作充滿挑戰。其中一大困難是處理大量999報案。救援人員不斷接到報案電話,家屬急切希望消防員能救出被困親人。他表示,所有投訴個案均涉及被困於宏昌閣的居民。為此,救援隊的首要任務是盡快打通被雜物封閉的宏昌閣入口,讓居民能夠逃生,同時讓消防員進入現場。
有市民搭升降機逃生成功 消防局局長:不建議使用
【14:00更新】委員陳健波表示,當日不少居民留在家中或在樓梯傷亡,反而有市民經升降機逃生成功,留在家中反而更危險,詢問他如何解釋情況,問消防處有否檢討建議逃生指引。張樂恒重申,一般建議市民,如果可以逃走,最重要留意是否出現濃煙。離開單位前往就近樓梯時若見到濃煙,應立即返回屋內,用濕毛巾封住門縫,避免濃煙進入,並盡快致電求救,講清楚所在位置。他強調,今次事故中確實有一定數量市民透過這個方法成功獲救。
陳健波繼續追問「搭𨋢」逃生的問題,又問到高層的市民應否走上天台或前往防火層。張樂恒指,不建議在火警期間使用升降機,重申最穩妥的建議是「總之見到有濃煙,最緊要馬上跑返入屋企,然後打畀我哋去做一個求救。」
消防局局長現場判斷將所有人手資源都投入在壓制火勢上
【13:45更新】消防處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作供時,同意自己在大火當日15時04分11秒,獲通知要求前往宏福苑,並於15時19分58秒到達現場,成為現場總指揮。他憶述他前往宏福苑途中知道有12輛車在場,到場時有更多增援,大約100位消防員在場。
張樂恒供稱,當時雖曾考慮過協助居民疏散,但自己到稍後的15時35分至40分方知道警鐘失靈,管理處無與他接觸,且不斷見到有居民從大廈跑出來逃生,初時以為市民有途徑得悉火警發生。考慮到火勢蔓延速度非常快,他現場判斷決定將所有人手資源都投入壓制火勢上,讓市民有更大機會逃生,而沒有選擇分散力量協助通知居民。他指,當時指示人員盡力搬走堵塞雜物「殺出一條血路」,務求能盡快進入火場救援。
殉職消防何偉豪誤入宏泰閣火場 消防處發現沒有相關的紀錄
【13:15更新】宏福苑大火當日,消防隊目(追授)何偉豪不幸殉職。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早前透露何偉豪殉職經過,指何偉豪原定任務是前往宏昌閣,但因為中途協助輪椅居民疏散而停下來與隊伍分開,然而最終誤進宏泰閣,其後何偉豪曾發出求救信號,推斷他在31樓試圖打破窗戶逃生,但最終不幸從高處墮下。
李澍桓提到,當時控制中心收到數個求助個案,包括宏昌閣2701室、2703室及802室等,許健安同意當時是他下達指令,要求指派一隊煙帽隊進入宏昌閣搜救,而殉職消防員何偉豪是原定進入宏昌閣的隊員之一。他指,由於宏昌閣火勢猛烈及有雜物堵塞出入口,煙帽隊最終無法進入大廈,只能在外灌救嘗試打開生路。
何偉豪為唯一入火場消防員
李澍桓指按照程序,消防員進入火場進行搜救時,應設有「入口指揮主任」(Entry Control Officer),其職責包括記錄每名進入火場的消防員,並監察他們佩戴的呼吸器(BA)使用時間,當氧氣即將耗盡時,須指示消防員撤離火場。然而,事後發現何偉豪進入火場時,似乎未有相關記錄。許健安指由於煙帽隊最終無法進入大廈,故宏昌閣在火警初期尚未設立入口指揮主任。至於宏泰閣,當時亦未有派員展開搜救工作。李澍桓續指,「相信當時唯一有進入火場救人的隊員,只係得何偉豪?」。許指「我理解係。」
收到求助後成立緊急應變隊 對何偉豪被困位置毫無頭緒
火警升級後,消防處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於15時19分58秒到達現場,向許健安接手現場總指揮權。許健安當時已收到何偉豪對講機的「Mayday」求助,向張樂恒報告現場情況後隨即着手安排拯救何偉豪的工作,包括馬上成立4隊緊急應變隊,之後增加至5隊,人數約20人。他表示,當時他收到何偉豪對講機求救時,並不掌握是哪位同事在求救,亦不清楚對方身處位置,哪一座大廈,只知對方被困在30樓。
許健安收求救感意外「點解咁快成功上到30樓」
許健安憶述,當時主要火場是宏昌閣,且火勢猛烈,同意當時收到求救時感到意外,「點解會喺火場咁大火、情況咁惡劣嘅情況下,咁快成功上到去30樓咁高樓層。」他指,自己收到何偉豪求助後,曾嘗試回應對方,而當時在場的消防員都知道有同事被困火場的消息,不過宏昌閣出入口當時仍被堵塞,緊急應變隊仍只能繼續在外圍向宏昌閣射水,無法進入大廈救人。
許健安表示,若消防員需進入大廈使用內部消防栓系統進行滅火,天台缸是否有水「絕對有影響」。問及對於日後改善方向,李澍桓指有提議指出,政府現設有手機緊急警示系統,可在重大事故發生時向公眾發放信息。若當時能夠啟用此系統,或能有助提醒居民及時逃生,減省前線人員逐戶拍門通知的資源,提升整體疏散效率。許健安表示,將等待正式調查報告,並會落實改善建議,以減少同類事故中的傷亡風險。
委員會委員歐陽伯權提問目前本港消防人員的「黃金戰衣係唔係世界上最好嘅呢?」許健安指,現有裝備的抗火及抗爆能力已相當先進,表現優良,但亦承認若有更理想的技術或產品,相關部門會不時進行檢討,並不排除進一步優化的可能。
大廈外牆被圍封 增加消防辨認各樓宇難度
【12:15更新】許健安憶述,當時控制中心透過無線電將市民的求助個案告知前線人員。他指出,由於資源所限,現場並無專責人員接收及整合資訊,所有調配及搜救工作均需由他一人兼顧。他提到,雖然搜救隊專責處理火警中的結構物風險,但當日搜救隊約在下午3時03分才到達或正在途中,故此他同時要兼顧滅火與搜救工作。當時他是面對面直接向所屬隊長下達指示,而非單純透過無線電發放訊息。
李澍桓又提到,發生火警的屋苑正進行大規模維修,大廈外牆被大量圍封,令前線人員難以辨認各座樓宇,直言「其實你俾個地圖我都未必分得到。」許健安指雖然他本人對該屋苑尚算熟悉,但對於其他環頭調派來支援的同僚,例如來自馬鞍山、沙田甚至廣道區的消防車人員,要在現場即時辨認樓宇確實存在困難;後期雖有流動指揮車及更高層指揮官到場,並能在地圖上標示位置,但對於前線要進入大廈拯救及滅火的人員來說,現場即時設立標識確實更為理想,絕對能令行動更順暢。
若火警鐘失效 沒明確指引如何疏散居民
【12:00更新】李澍桓問及許健安若火警鐘系統失效、無法啟動,是否有既定方案指示前線人員如何通知居民疏散,許健安回答「冇好明確咁樣去寫出嚟。」他表示,行動主要依賴現場實際環境,由指揮官臨場決定輔助或執行相應行動。李澍桓認為,若政策或策略上能提供更多指引,對前線工作將有很大幫助,許健安表示同意。李澍桓又問及每輛消防車上備有「大聲公」,是否可用作廣播疏散居民。許解釋,當日火勢猛烈,現場環境嘈雜,燃燒中的竹枝棚架發出巨響,加上有雜物墮下,大聲公的效果有限。
高級消防隊長「落車嗰下聽唔到火警鐘」 未能聯絡管理公司
【11:45更新】李澍桓展示消防內部紀錄,消防處於當日14時51分17秒,首次接獲求助,指宏昌閣外牆起火,且有爆炸發生。在1分25秒後,許健安於14時52分42秒接獲任務並與5名同事駕油壓升降台的消防車出動;在接獲求助後的5分05秒,即14時56分22秒,許健安到達宏福苑現場,消防車泊在迴旋處位置,隨即由居民帶領到宏昌閣背面的外牆起火位置,見火勢迅速蔓延,且火柱下方是大廈後門,不斷有火舌雜物掉落。
作為當時現場指揮官,許健安馬上安排隊員於迴旋處拉喉到宏昌閣背面射水,冀壓制火勢。他憶述,當時陸續有12輛消防車到場,納入其指揮。他同時指揮升降台開喉射水,並留意到宏昌閣火警鐘沒有響起「落車嗰下聽唔到火警鐘」,曾嘗試派員入大廈敲響警鐘,惟雜物掉落封鎖了後門,轉至前門同樣因為火勢及雜物掉落而未能入內,亦未能接觸到大廈管理公司人員。
許健安表示,當時他已知悉當時火警仍為一級火規模,並獲悉有先遣救援隊及額外消防車輛到場支援,事後確認共有約12輛消防車參與行動。他陸續收到各車輛主管的到場報告,並親自部署隊員開設兩條喉進行撲救。
10分鐘後將火升為三級
許健安強調由於火勢猛烈、裝置失效及入口受阻,現場救援工作極為困難,隊員無法進入大廈內部啟動警報或進行內層救援,只能集中於外圍射水及地面疏散工作。許健安憶述當時火勢蔓延得很快,形容「我自己都未遇過」。他指,當時宏昌閣整座大廈被大火及濃煙包圍,而由於宏昌閣前後門都被掉落雜物堵塞,且預料內部仍有大量人員尚未逃生,他判斷現場人手及資源不足以應付救援工作,故在求助後10分43秒,即15時02分00秒,將火警升至三級。
高級消防隊長收到首個信息為宏昌閣外着火
【11:20更新】對於火警發生在下午2時許,李澍桓指出,當時不少市民外出上班上學,傷亡情況已相對「幸運」;若火警發生在晚間或假期,後果可能更為嚴重。會上亦詳細交代當日到達現場及匯報的時間線:消防通訊中心於下午2時51分接獲首個求助電話,5分5秒後即2時56分到達現場;2時57分作出首個匯報,當時消防車停泊在迴旋處,有途人帶領人員前往宏昌閣背面(朝向元洲仔方向)的位置。
李澍桓問及,當收到控制中心訊息後,有否告知許健安火警的實際位置,例如哪一層樓,以及是否知道火勢等資訊。許健安明確回答:「冇,我收到嘅信息係宏昌閣外着火。」換言之,控制中心並未提供起火樓層等關鍵細節。
許健安表示,每名隊員身上都有一部無線電,出勤時主要依靠無線電互相聯絡。惟在火場這類惡劣環境下,有否試過無線電無法使用、接收不良等情況,許健安稱:「唔清楚有冇呢啲情況。」
【10:40更新】代表獨立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表示,稍後可能提及與當日火災有關的圖片或影片,對於在場觀看這次聽證會的人來說,可能或多或少會有一些不必要的情緒。
李澍桓提到,消防處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2013年加入消防處,2018年晉升為高級消防隊長,是當日第一批到達現場的消防員,並問及消防於大火發生時掌握的資料。許健安指,當時在消防車上的流動終端機,會顯示火警現場資訊,如大廈樓高、地圖等,強調如果現場有消防裝置失效並事先有紀錄,流動終端機也會顯示。李澍桓問是否許健安已知宏福苑有消防裝置失效,許同意但忘記具體詳情。
高級消防隊長承認未有就預案專程到場視察
李澍桓問消防處大埔分局早前是否曾因應屋苑進行大維修而制訂應變方案。許健安透露,事發當日消防車上並無行動預案的副本,但他本人知悉預案內容。李澍桓在聆訊中質疑,制訂預案時有否到場視察;許健安承認未有就預案專程到場視察,但強調局內人員對這個「老牌屋苑」已有充分認知,加上日常處理其他案件或進行「熟悉巡視」時,亦曾到場了解環境。許健安解釋,預案已包含屋苑的基本資料,並因應大維修而特別註明需要增加人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