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周一(14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表示考慮所有證據,決定撤回兩項控罪
一名持雙程證17歲男生涉於8月於長洲非禮及強姦女童,上月底被落案起訴兩罪,案件周一(14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表示考慮所有證據,決定撤回兩項控罪,並取消原定於11月23日進行的聆訊,獲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撤控,被告當庭獲釋。
17歲黃姓被告,報稱學生,控罪書顯示他持雙程證,在港有居住地址,他沒有法律代表,庭上由普通話傳譯員協助應訊。案件早前於8月31日再訊,當時案件押後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被告獲准保釋。他被控一項強姦罪及一項猥褻侵犯罪,指他於8月1日及8月29日之間某日在長洲山邊路某單位內強姦女童X;及在8月29日在同地猥褻侵犯女童X。
案件編號:ESCC2097/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