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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0 16:26:00

大氣電波有價 電台續牌需慎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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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電台和新城電台的模擬廣播牌照將於2016年8月屆滿,兩台的續牌申請建議現時正進行諮詢程序。筆者認為,大氣電波作為寶貴且有限的公共資產, 行政會議在審批有關續牌申請時,應當審慎考慮,要求獲授權使用大氣電波的商營機構提供更高質素服務及秉持持平態度,以公眾最佳利益為批准前提。

環顧現時兩間申請續牌的電台,以商台的爭議較多。過去十年,商台被投訴的數字為5810宗,新城則只有422宗;涉及商台的那些投訴,主要集中在其 Phone-in節目及時事節目之上。筆者本身一直有收聽商台製作的時事節目,亦發現某些由具有鮮明政治立場的主持人主持的節目,經常出現意見偏頗的情 況,甚至有不同意見的聽眾打電話上台發言,卻被主持奚落和強行收線的情況。

筆者認為,大氣電波作為公共資源,獲准使用的機構是有負起服務全港市民的使命,故其立場應理持平公正,不得偏頗甚至淪為某一派別政黨的喉舌。就此,我認為政府在考慮續牌時,應強烈要求申請者要持政治中立態度,廣開言路。

其實現時政府的廣播政策混淆不清,一方面宣布要發展數碼廣播,另一方面卻仍保留多條模擬廣播頻道,以香港電台為例,現時12條頻道中有7條仍是模 擬、只有5條是數碼廣播;而商台更基本上沒有發展數碼廣播的意圖,只是把節目放上互聯網及製作手機apps便算。基於大氣電波覆蓋及滲透率廣闊,比起需要 另購數碼收音機才能收聽的數碼電台有先天優勢,政府理應要求擁有大氣電波的電台同時投資數碼廣播,以收協同發展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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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電台續牌年期上,現時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年限,以往政府一般是以6年為一續牌年期,通過中期檢討後再續牌多6年。但以商台為例,它在未來六 年只承諾小量投資0.25億元,便能繼續擁有12年大氣頻譜的使用權,實有「食老本」之嫌,也反映出續牌年期可能存在過長的問題。就此,筆者建議政府應該 檢討,例如改為3年,中期檢討後再批多3年,變相逼經營者每3年就要作出一定的投資承諾,藉此促進整個廣播行業向前發展,最終得益的將是全港聽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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