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2025-12-05 04:30:54
日報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機會微

分享:

大埔宏福苑火災,7座大廈被燒通頂,死亡人數達159人,尚有31人失蹤。災情之嚴重,真是世上罕見。

由於搭竹棚維修大廈的做法在香港十分普遍,而樓齡逾30,需要大規模維修的大廈會愈來愈多,市民對此都非常擔心,希望盡快了解這次火災的真正原因,是否真的由竹棚圍網及封窗的發泡膠所造成?為何火勢會蔓延得這麼快?為何警鐘未能及時鳴響示警?哪些人(包括政府官員)需要為今次火災承擔責任?原有的機制哪裏出了問題,需要怎樣補救整頓?

在社會的強烈要求下,政府終於同意成立一個由法官主持的獨立委員會去找出真相,對社會作出一個清楚的交代。

不過,民間有一股聲音,認為成立「獨立委員會」仍不夠,必須成立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才能徹底找出真相。

普通人可能不太了解兩者的差異,認為獨立委員會的工作就是去做調查,沒有必要一定要把「調查」兩字放入委員會的名字裏面。其實兩者的差異,在於前者並非按香港法例第86章《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缺乏足夠的權力去傳召證人、索取文件,以進行搜證。

adblk6

因此,如果從進行偵查的方便與調查結果可獲得的公信力這兩個角度來看,按法例去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確有一定好處。不過,我認為,在現階段,特區政府肯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機會很微。其原因如下:

首先,特區政府過往在這方面的經驗並不好過。因為社會上有一股反建制的力量,常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機會,去挖掘政府的錯失,攻擊政府的不當,破壞政府的誠信,妨礙政府的施政。其產生的負面作用遠大於它的正面效益。

委員會未成立,社會已為誰應做主席,誰應納入委員會作成員的一分子,而爭論不休,把社會的分裂加深。此外,調查的方向,搜證的手段,判斷的用詞,責任的追究,以及懲處的輕重,都可能引發各派政治力量之間的鬥爭,導致社會進一步撕裂,變成得不償失。

現實是過去有些調查委員會所得出的結果,常與政府的預期背道而馳,叫政府十分被動。因此,我相信特區政府很可能因此而盡量避免成立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向社會作交代,以免救災工作演變成另一場社會分裂。

其實,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只是西方民主體制的一件裝飾品,以凸顯公民社會的優越性。在民主建制穩健,獲得足夠支持度的時候,他們會樂於在處理一些社會事件時融入更多的公民參與。不過,如果建制不穩,反對派有機會翻天的時候,他們亦會以國家安全為由,把反對派視作恐怖分子,然後關進關塔那摩監獄。

adblk7

經過2019年的社會暴亂,特區政府可謂餘悸猶存,相信應不會這麼快又去冒風險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